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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公路“三乱”不除,道路难以通畅
2013
12 /02
08:44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环球时报]公路“三乱”不除,道路难以通畅

  河南永城一名货车车主上月因不堪忍受公路罚款而服农药自杀事件,日前经媒体曝光引发广泛关注。笔者并不赞同女车主以死抗争的做法,但从中却可窥出广大货车车主因公路“三乱”而承受的难言苦楚。

  进入2014年,国家关于公路“三乱”的治理就将满20年。年年被报道,年年谈落实,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乱象依然“顽固”存在于多条公路上,还伴有花样翻新、罚款渐多的趋势,甚至差点闹出人命。中央不差决心,媒体也尽职监督,为什么公路“三乱”还如顽疾。

  据那名女车主的哥哥讲,兄妹贷款跑运输半年多的时间,各类罚款竟达约20万元。这样的以罚代管,在全国并非个案,其根本原因在于现有公路管理体制令出多门,包括交警、运政、路政、城管、林业、卫生、工商等多个部门。各部门似都有法可依,但是处罚标准、罚金又各不相同,货车司机动辄得咎,违法几成必然。

  “多头”执法下的滥用公权力,来源于利益的驱动。公路被当成“提款机”,一些超编部门甚至只能依靠罚款来维持运转,公权力在这里成了部分人挣收入谋福利的徇私工具。有业内人士推算,全国每年公路罚款或超过三千亿元。谁也说不清楚,这里面有多少归于政府财政,又有多少是进了部门的小金库或个别执法人员的腰包。一本万利的强烈诱惑,知法犯法的低廉成本,公路“三乱”的治理自然难见成效。

  公路“三乱”不除,道路何来“通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明确提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公路“三乱”涉及地方政府的利益、执法部门的利益,以及执法者个人的利益。破解公路“三乱”魔咒,关键在于把他们的权力都关进笼子里,依靠部门规章或者一纸文件就可以随意处罚的状况必须得到纠正。下达公路罚款指标、执法人员随意拦车收费罚款、对超载车辆只罚款不卸载、违法出售“超载月票”等现象必须出一起严惩一起,以儆效尤。

  治理公路“三乱”,还需要加快推进政府绩效评估,从而有效改变行政机关仅仅对上级负责为对社会和公民负责,减少和杜绝部门腐败,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另外,执法人员必须具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理念,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对于人员超编以及编制管理混乱的问题,除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之外,笔者建议适时研究制定《编制法》。▲(作者是江苏省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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