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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警察”不是医疗乱象“良药”
2016
12 /20
15:34
消息来源
东方网
“医疗警察”不是医疗乱象“良药”

 近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继全国首个旅游公安局、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公安分局成立后,又一特色公安局在辽宁省锦州市挂牌成立,新挂牌成立的特色公安局专为处理涉医相关问题。医疗公安局已于本月14日正式开始接警,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可接受报警。

  在医患关系尖锐对立的当下,锦州市设立全国首个医疗公安局,显得是有的放矢。这表明了当局对涉医问题的一种重视。但要看到,《人民警察法》本就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可见处理涉医相关问题,本就是警察的份内之事,现在设立专门的医疗公安局,是否有多此一举之嫌?不论怎样,如果不设立专门的医疗公安局,涉医相关问题发生后,公安也要负起应尽之责。

  锦州设立专门的医疗公安局,锦州市医疗公安局现有10名工作人员,全部是由特警队调来的警察。据了解,成立医疗公安局已经几天,但还没有接到报警,这可能是医疗公安局刚成立不久,知道的人也不多,但如果一直很少人报警,对警力来说,也是一种闲置,这会否造成一种警力浪费?如果并不设立专门的医疗公安局,只要警察尽职尽责,对于涉医相关问题及时处理,又不影响警察处理其他的事情,这也能让警力得到更高效的使用。

  当然,医患冲突频发,需要导入法治渠道解决,比如医闹等现象,警察的及时到场,能够及时遏制冲突,但要实现“长治久安”,并不是警察所能完成,更要看到,医疗纠纷的背后,更多的在于“以药养医”、不合理的医疗资源配置等原因,这就需要深化医改,另外,患者维权渠道阻塞,也导致一些患者容易产生过激的错误维权行为,这也需要疏通患者的维权渠道。所以,解决医疗纠纷,根治医患矛盾,需要形成公安、医院、患者、卫生、司法等相关部门等多方合力。单单的一个“医疗警察”,并不是医疗乱象的“良药”。

  一些地方对于医患冲突,过多地倚赖于警察等治安力量,比如有地方让警察入驻医院等,这就容易忽视了医患矛盾的根本问题。而且不仅是医疗领域,其他的诸如旅游乱象、食药领域乱象等等,都有地方设立了如“旅游警察”、“食药警察”等专门警力进行治理。面对行业乱象等复杂问题,却对警察过度依赖,容易忽视了问题的复杂性,容易把问题简单化,反倒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责任编辑:方佩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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