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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屋拆迁引三古稀姐弟争房 律师称应共同继承
2015
12 /07
16:58
消息来源
长江网
祖屋拆迁引三古稀姐弟争房 律师称应共同继承
 
 
  长江日报讯 姐弟三人都是古稀老人,最近为了祖屋拆迁的事情,闹得不可开交。在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调解下,家住武昌中南路的张婆婆姐弟三人已顺利办理房屋公证,等待共同接收拆迁还建房。
  81岁的张婆婆祖籍广东,是家中老大,父母给他们姐弟三人在深圳留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屋,从上世纪90年代就租出去了。
  4年前,祖屋所在的村子集体拆迁,张婆婆姐弟接受原地还建,派弟弟回老家办理拆迁登记手续。因拆迁登记人员疏忽,拆迁协议上只写了弟弟一个人的名字。
  半年前,张婆婆和妹妹得知此事,强烈要求在拆迁协议上加两人名字。弟弟称,姐姐和妹妹要加名字,必须经过自己同意立遗嘱才行。姐弟三人吵闹不断。
  上个月,张婆婆找到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湖北建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涤分析,虽然被拆迁人只写了弟弟的名字,但弟弟无法出具任何房屋权属证明和姐弟三人共同权属公证文书,就无法收取还建房。
  “没有房产证,他肯定不是房屋所有权人,无权立遗嘱。”王涤律师说,目前该房屋属于姐弟三人共同继承,只需办理法定继承就可说明房产归属。在他指点下,张婆婆和妹妹去深圳开具了祖屋房产的产权证明、姐弟三人和父母的关系证明等材料。
  分析张婆婆弟弟写给拆迁办的信件,王律师告诉张婆婆,她弟弟已在材料里写明了房屋是祖辈遗留,并讲述了为何被拆迁人只有他一个人名字的前因后果,可推断其初衷并非想独吞,应该有商量余地。
  上周,张婆婆告诉律师团,和弟弟耐心协商后已解决矛盾,姐弟三人已顺利办理了房屋的产权公证,等待拆迁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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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恒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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