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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集赞却换来假冒伪劣产品,我该如何维权?
“只要集满38个赞,可以到店领取精美水杯”,“集赞送礼品,先到先得”,生活中,你一定见到过诸如此类集赞送礼品的活动,那么,如果集过赞后,商家承诺送出的礼品却是假冒伪劣产品,我们该如何维权呢?
集了2054个赞,换了个假ipad
王先生出门遛弯,恰好碰到一个小型社区商场开业庆典活动,活动现场拉着大大的横幅:“动动手指发条朋友圈,集赞最多的三名即可得大奖!”
王先生驻足一看,一等奖正是自己打算入手的iPhone7 Plus,一下心动了。立刻按照商家的要求发了一条朋友圈,然后给微信好友群发了一条求赞信息。由于王先生是在一家教育机构工作,平时爱好交际,人缘很好,朋友也很多,单微信好友就有四千多人。为了最终抱得大奖归,王先生呼朋唤友,又是打电话,又是发红包,忙活了整整一下午。手机都被大量的点赞信息刷爆了。到晚上截止时,一共集了2054个赞!可没想到,强中自有强中手,其他参与者竟然集到了2200多个赞!最后,王先生拿了当晚第二名,获得奖品iPad mini 4。虽然没有拿到自己心仪的奖品,但也没有空手而归。
第二天,王先生在网上查找产品信息,却搜索不到标签上的型号,仔细查看外包装后,发现印刷还存在明显的错误:将Wi-Fi印成WI-Fi,便产生了怀疑。
为了进一步验证产品真假,王先生找商场索要购买发票复印件,可商场的工作人员却百般推脱。交涉过程中,王先生与商场保安发生肢体冲突。随后,工作人员报警称,受到王先生骚扰。几日后,王先生再次找到商场,商场提出以2300元的价格回收这部iPad。在沟通过程中,双方再次发生冲突,最终不欢而散。王先生致电12315投诉,却被告知这不是消费行为,不予受理。
律师说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获取货真价实的商品是消费者不可侵犯的权利,商家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
事实上,商家用于促销的赠品大多计入销售成本当中,因此,赠品实际上也是商家用于销售的产品,理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产品质量法》的约束。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12条更是明文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
根据该办法第23条规定:零售商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予以公告。
所以,商家用于促销的奖品或赠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或赔偿,根据实际情况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工商部门投诉解决,或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