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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了冤假错案,造冤者为什么不道歉?
2016
03 /15
15:40
消息来源
律界评论
制造了冤假错案,造冤者为什么不道歉?

最近几年,多起冤假错案被昭雪,曾经的嫌疑人被无罪释放,民怨积存的同时,也在期盼冤案不再有。从民间来看,公众的疑虑在于,怎么会有这么多冤案?反观冤案昭雪之后的追责,公众更为不解,追责为何无关痛痒?且从冤案昭雪之后的舆论来看,虽然要求冤案追责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但实际却只是雷声大雨点小。

 

按说,冤案都已经昭雪了,对办案人员进行追责是顺理成章。但我们的追责模式就是不一样。直到呼格案的追责结果公布,公众方才恍然大悟,原来追责就是挠痒痒,意思意思就行了。至今,我们亦未见制造冤案的办案人员有一丝道歉和忏悔,不得不说,这是中国式冤案昭雪后的奇特场景,我们也不得不追问——制造了冤假错案,他们为什么不道歉?

 

从道义角度来讲,冤案追责,对家属、对公众最好的交代便是造冤者诚恳道歉,并对其严厉追责。而今,道歉不但没有,追责反而无关痛痒,更多追责还遥遥无期。你说,这样的冤案昭雪和追责,还让公众买账,我觉得公众这一点并不傻。从多起冤案昭雪之后的舆论来看,都是法院领导向被冤屈者道歉,但我们从来没有见到哪一个办案人员对被冤屈者道歉。

 

我们分析冤假错案的因由,便会发现诸多冤假错案的背后,都不乏刑讯逼供、伪造证据、隐匿证据和威胁证人等,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当年办案人员的种种恶行在此一一曝光。而今,冤案昭雪之际,已被证明当初的办案程序和裁判结果有误,但是,面对被冤屈者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沉冤,却没有哪一个办案人员站出来道歉和忏悔,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葩。

 

难道办理了冤假错案,他们真的不会忏悔吗?或许在一些人看来,他们不需要忏悔。正如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而今,冤案昭雪之际,没有一个办案人员认为是自己的责任导致了冤案发生。如果他们真的不会忏悔,我想,我们的冤案生成机制还依然在延续,往后的冤案还注定会酿造。

 

有人或会说,他们有些人应该会忏悔,只不过基于体制缘由,他们不好意思、不便于出面忏悔和道歉。你看,当年的办案人员多数都已经晋职晋升,你让他忏悔,这不是等于让他落马或是被开除吗?而今,我们连冤案追责都迟迟不见动静,还指望造冤者忏悔,无异于天方夜谭。所以,他们便随大潮而动,默默不语,反正追责也是无关痛痒,根本影响不了他们的仕途发展。还让他们忏悔,我就不忏悔,看你能把我怎么着!

 

你看,呼格案的追责不都多以严重警告和记大过处分而收尾吗?哪怕民众再为质疑和不满,呼格案的追责结果或许已很难改变,这便是体制的力量——它让冤案追责成了摆设,它将造冤者袒护于襁褓之中,它让每一个造冤者都自信到自己没错,无需道歉。

 

还有办案人员会认为,自己就是办案工具,虽然更多时候自己能够决定案件结果,但面对一些复杂案件,自己也只是刀把子。虽然法律文书上署了自己的名,但实际的公诉和审判压根不是自己说了算,既然自己说了都不算,那还追什么责?

 

更有人认为,如果哪一个造冤者道歉和忏悔了,那便是在打公检法的脸,是让和他一起办案的人员难堪。公检法好不容易抗住了舆论压力,躲过了媒体质疑,你倒好,还向造冤者道歉和忏悔,这让其他人怎么办?基于群体压力,便不会有造冤者站出来道歉和忏悔,因为,体制已经将他们连为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你若道歉,便被出局。

 

况且,我们现在的冤案追责似乎已经适用了连坐制。从呼格案的追责结果来看,所有办案人员基本都被追责,但公众却无法得知这些曾经的办案人员在呼格案中起什么作用,具体负责什么,一股脑的类似处分,不区分冤案责任大小,这样的追责,明显就是为了糊弄民众。而今,追责让所有办案人员都免不了担责,那么,曾经所有的办案人员便都是一条线上的蚂蚱,这样,他们便会合力阻止冤案追责,共同抵制冤案问罪,这从诸多冤案追责迟迟不见动静便可佐证。

 

如此,冤案追责便陷入死胡同,迟迟不见下文便是往后冤案昭雪后的常态。而造冤者不道歉,我们还不能把他们怎么着,虽然呼格案追责太轻的质疑之声不绝于耳,但质疑归质疑,有关部门就是不理不睬。那么,制造了冤假错案,造冤者就是不道歉,不忏悔,我们能把他们怎么办,我们除了继续不满和愤怒外,还真不知如何是好,这便是体制的力量,哪怕你愤怒无比,哪怕你义愤填膺,哪怕你满腔怒火,但是,你却无法迫使造冤者道歉,因为,你决定不了他什么,也就无法促使他道歉,等哪一天,你成了被冤屈者,也不会有人向你道歉。

 

之前,我们还有一种冤案昭雪的场景,那就是被冤屈者感谢政府感谢党——终于让他洗去沉冤,走出牢门。而这几年,这种场景已经少有,有的多是被冤屈者感谢救助自己的律师、法学家、媒体和社会公众,少有人感谢政府,毕竟,你就是被政府主管的司法冤枉的,而今,你还感谢政府,这根本说不过去。好在,被冤屈者逐渐知晓了这个理。

 

但至今,依然还有人认为冤案酿成,是历史的错,是体制的原因,是集体决策的过错,就是不提个人责任。而且,有这样认识的还大有人在,特别是在公检法队伍里。似乎,将冤案归结于其他原因,就可以免除个人的责任,就可以忽略个人的过错,岂不知,任何一起冤案的酿成,都是每一个办案人员的过错铸就的,每个人也必须根据自己的过错大小承担责任。你立案侦查了,你刑讯逼供了,你伪造证据了,你隐匿证据了,你威胁证人了,你审查起诉了,你开庭审判了,你判处有罪了——这就是你的责任,也是你承担冤案追责的缘由。

 

莫将冤案责任推给历史,推给制度,推给工具论,实则,每一个造冤者个体都有责任。只不过在当下的冤案追责模式中,追责于他们只是蜻蜓点水,道歉于他们还遥遥无期。但别忽视了造冤者的良知拷问——体制袒护了你,但历史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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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恒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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