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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速裁法庭”打造 审判新时速
2020
11 /21
09:32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速裁法庭”打造 审判新时速
     “被告人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11月20日上午10时,随着审判员敲响法槌,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第一起刑事速裁案件审结。标志着盘锦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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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7日22时许,李某某因酒后驾驶车辆被辽东湾公安分局交管民警当场抓获,大洼区人民法院法官对公安机关侦办的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进行开庭审理。由于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遂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开庭10分钟后,速裁法庭顺利宣判。此次审理采取速裁案件审理程序,法官在审理后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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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6月份盘锦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置速裁法庭以来,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案件的快速审理,降低司法成本和提升工作效率,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社会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众形象。在盘锦市公安局党委,特别是申海青副市长的直接关心下,公安机关积极与盘锦市人民法院、盘锦市人民检察院、盘锦市司法局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法院法庭标准建设而成,实时视音频与法院专网链接,与法院的庭审系统无缝对接,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危险驾驶案件速裁法庭办理机制意见》,探索速裁程序在危险驾驶类犯罪先试先行,建立法制部门与侦查部门的研讨机制,逐步在程序上健全完善速裁流程工作机制。
       盘锦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的正式启用,顺应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真正体现了快侦快查、快速起诉、当庭宣判,强化联动协作“一站式”审案,有效的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了刑事办案程序,实现了案件的繁简分流,缩减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进一步推动了盘锦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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