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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公开历程:信息技术推进人民法院迈向信息化3.0时
2015
11 /27
15:25
消息来源
新浪司法
中国司法公开历程:信息技术推进人民法院迈向信息化3.0时
中国司法公开历程:信息技术推进人民法院迈向信息化3.0时代
 
  有人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而对于司法来说,约束权力的最好方式就是把权力置于阳光下。让当事人以看得见的方式了解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过程,从程序上和实体上获取知情权,对案件处理结果心服口服,最终实现人们追求公平正义的诉求。
  在全球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背景下,司法系统必将不可抗拒地进入信息网络时代。
  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早在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制定了《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管理规定》和《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规划》。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国家“十一五”规划期间人民法院物质建设规划》,明确了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决定》,强调了信息化在法院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从此,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开始加速推进。
  2009年12月23日 关键词:全面启动司法公开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12月23日出台了《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明确要求各级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落实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随着该规定的出台,几年间司法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方式不断创新,机制不断完善。
  2013年11月12日 关键词:推进审判公开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决定》中,历史性地写入了推进审判公开的内容。“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
  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更是多次强调,要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2013年11月28日 关键词:积极创新庭审公开方式
  2013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全面公开。积极创新庭审公开方式,以视频、音频、图文、微博等方式及时公开庭审过程。2、推进裁判文书信息全面公开。各级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明确要求不得在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之外对这项工作设置任何障碍。3、推进执行信息全面公开。
  2013年12月27日 关键词:微博庭审直播创新高
  2013年12月27日,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联合新浪微博共同发布了《2013年新浪政法微博报告》,对全国政法微博的分布特点、发展模式和趋势进行了总结。《报告》显示,我国有近20个省的法院系统使用微博直播庭审的案例。更有数据显示,浙江全省法院1758个审判法庭全部实现数字化,江苏全省2279个科技审判法庭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江苏法院共通过互联网直播庭审近600场次。河南法院自2010年9月实行庭审网络直播以来,到2013年上半年共庭审直播案件33793件,其庭审直播网的累计点击量高达1270万余次。微博正成为嫁接司法与社会的一道桥梁。
  2015年3月10日 关键词:司法公开访问量激增
  2015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白皮书)有关情况。
  根据白皮书显示,我国法院司法公开进程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在审判流程公开方面,截至201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共公布开庭公告 429个,审判信息项目36276个,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总访问量为76.6万次。通过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进行庭审直播519次,各级人民法院进行庭审直播8万余次。裁判文书公开方面,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的高级、中级、基层三级法院实现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已公布裁判文书5685491份,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裁判文书7582份。执行信息公开方面,截至2014年底,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公布未结案件2149万余件、被执行人信息2789万余条,提供执行案件信息查询1930万余人次。
  2015年7月2日 关键词:建设法院信息化3.0版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7月2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表示,人民法院信息化发展的主要目标是,2017年底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
  法院信息化3.0版具体包括:形成全国法院固定和移动网络相结合、全面支持广大干警和社会公众随时随地接入的“网络法院”;形成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全面覆盖全国法院和人民群众,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法院”;形成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100%,国家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案件数据、电子档案、司法解释等覆盖率100%,具有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按需服务能力的“智能法院”。
  2015年11月24日 关键词:实体诉讼服务向移动终端拓展
  11月24日,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在安徽合肥召开,周强在会上指出:“将实体诉讼服务向移动终端拓展,实现网上引导、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阅卷、网上申请、网上缴退费等智能服务,开展视频庭审、视频调解等,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参与诉讼活动。”
  周强表示,要准确把握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深刻影响,运用信息技术推动审判权运行机制创新,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法院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和产物。对法院自身而言,信息化有助于提高审判效率,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审判力;对外而言,信息化有助于司法便民,服务社会,提高法院公信力。
  法院信息化是司法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不仅可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改善法院内部管理,而且也有利于规范诉讼行为,节约诉讼资源,促进资源共享,方便群众诉讼,进而有效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形象。法院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搞好信息化,需要各级法院从实际出发,统一规划,精心设计,周密部署,合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建设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信息化工程。
责任编辑:陈恒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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