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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生命驾驶“老年代步车”
2017
01 /04
16:26
消息来源
新闻网
别拿生命驾驶“老年代步车”

 12月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近几年“老年代步车”“残疾人助力车”等各式各样的低速电动车逐步蔓延。这类低速电动车的生产企业及车辆普遍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各项技术指标基本不符合汽车强制性标准,安全性能差,加剧交通混乱,易发生交通事故。

  低速电动车发展迅猛,已呈全面开花之势。“老年代步车”上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易发、多发,“老年代步车”引起的交通事故也时常见诸媒体。

  安全性差的低速电动车却深得老年人,甚至是部分年轻上班族的青睐。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的出行问题日益突显出来,价格便宜又可满足基本代步需求的低速电动车在老年人群体中越来越流行。有些城市对机动车实行限购、限行,一些上班族就盯上了不用牌照也不用驾照的低速电动车。诸多优势让低速电动车的年销售量不断攀升,甚至超过了电动汽车的销售量。笔者在北京景泰路就看到三轮或四轮的低速电动车整齐排列在路两边,不少老年人走进店里询问价格,还有打开车门察看车内配置的,生意着实不错。

  低速电动车市场的红火却不能掩盖其现阶段不合法的问题。就名称而言,我国关于机动车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老年代步车”“残疾人助力车”等概念,这些是销售者为了营销发明的新词。国家现行标准中涵盖的特种车辆,指的是只能在厂区内使用的叉车等内部用车,不可在厂区外的马路上行驶。从严格意义上讲,现在马上行驶的低速电动车均是违法的。

  监管措施的缺位更助长了低速电动车的野蛮生长。国家层面没有规范“老年代步车”等车辆的法律法规,又不能适用关于机动车的相关规定,这就让低速电动车实际上处于无法监管、无人监管的境地。一旦出现交通事故,低速电动车无牌、无证、无保险,让处理难度增大不少。笔者咨询交警得知,各地对由低速电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处理尺度也不一样。曾有城市将低速电动车作为机动车进行管理,但其违法上路的情况并未得到遏制。让老年人花几千块钱去驾校学个驾照缺乏可操作性,再说申请驾照也有年龄限制,不少低速电动车的驾驶者已经超龄。

  虽然,低速电动车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市场需求却非常大。因此,不能简单地剥夺老年人的出行利益,老年人也不能粗暴地用个人利益绑架公共利益,不惜用生命驾驶“老年代步车”。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顶层设计,制定行业准入标准,让符合一定条件的低速电动车合法化。交通管理部门也需要切实正视低速电动车驾驶者的管理问题,车是由人驾驶的,人不守法守规,车再好也没用。

责任编辑:方佩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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