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趣闻轶事 > >正文

打只苍蝇赔偿八万
2012
11 /26
07:40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打只苍蝇赔偿八万
 

  晨报讯日前,崇文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外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经调解,被告出租车公司赔偿近8万元。

  去年夏季,一对韩国夫妻和一名旅行社的翻译坐出租车去天坛公园。半路上,一只苍

蝇飞进车里,围着司机直转。司机烦躁不已,于是奋起斗蝇,三名乘客也欣然观战。恰巧此时,对面开来一辆汽车,司机躲闪不及,两车迎面相撞。韩国夫妻双双受伤,丈夫头部缝合6针并脑震荡,妻子鼻骨骨折。此交通事故经认定为被告出租车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车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全部或部分费用。本案出租车司机的驾驶行为为职务行为,故由其出租车公司担任

北京晨报

原文地址: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网
上一篇:法治趣闻 下一篇:环球法治趣闻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1305123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