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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视性规则是“假证妈妈”的悲情根源
2013
12 /12
07:13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歧视性规则是“假证妈妈”的悲情根源

“我自己倒无所谓,就是怕影响到孩子的将来。”这是“假证妈妈”曹某日前在北京受审时一句让人动容的话。一个母亲在面临法律裁决之时,没有担心自己将要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反倒担心儿子的将来是否会受到影响,实在让人感慨万端。

一个非京籍的孩子想在北京读小学

需要不同部门的5个证明,而且每个证明都需要相关部门要求的“标准格式”,差一件都不行。因为辛辛苦苦从老家开回的证明“不合格”,山东母亲曹某想办个假证把儿子送进学校,不料被抓。日前,曹某在昌平法院受审。(12月11日《南方都市报》)

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假证妈妈”终究还是触犯了法律。在这个悲情故事中,检方建议给曹某缓刑。果真如此判决的话,这也不是一个最让人难以接受的结果。这或许也可以解读成法对情的宽容与悲悯,但对无数被城市拒之门外的孩子及其家长,现有制度如何给予他们更为及时的悲悯与宽容,这却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非京籍儿童在京上学,其父母需办理“五证”,包括父母的工作证明、劳务证明、暂住证、无监护条件证明、户口簿后,才能给孩子办在京上学的借读证。所需证件不可谓不多,现实中如“假证妈妈”那样,为繁琐的借读手续而往返奔波者不在少数,但反复折腾之后也不见得能如愿以偿。

作为一个思维正常的人,真的无法想象出这些证件与孩子的接受教育有什么联系?这些证件真的有必要吗?其实,这些证件的意义,就在于设置障碍,让外地孩子不要进京上学,这些规定本身就是一种制度歧视。这样的规定,就压根没打算让你的孩子在这儿上学。可是“假证妈妈”却没有知难而退,而是非要认这个“死理”,无法达到人家的要求,造假只能是她无奈的选择了。

也有不少人提出质疑,为什么一定要让孩子在北京上学?试想,如果全国各地教育水平都差不多,这位妈妈又何须冒着被法律惩处的风险,去制作假证呢?如果在家门口都能找到发展的机会,又何须背井离乡漂泊在外?“假证妈妈”的悲情根源可归结为,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教育资源的不均衡,进而使得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的教育权利的不对等。正是这些不合理的甚至歧视性规则,诱使了这位母亲违法。

“假证妈妈”实际上是在通过非常规的手段,来争取孩子平等教育的权利。按照国家的法律,人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可是有些地方却人为地给非本地户口的孩子设置一些障碍,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权利成了水中花、镜中月,这样的规定本身就是一种歧视。我们也知道,各地教育质量虽然不能都要求在一个水平线上,也无法保障所有的孩子都能上理想的学校,但至少不应该通过歧视的规则,排斥一些人受教育的权利。如何终结“假证妈妈”的悲情故事?如何让公民受教育权不受地域羁绊?这就对我们的政府提出了要求,能不能在需求和资源矛盾无法调和的前提下,起码能够消除一些歧视性规则,让分配尽可能接近公正。不能因为优质教育资源的稀缺,就把矛盾简单化处理,用一纸不合理规定把许多人拒之门外。同时,如何合理科学地整合统筹教育资源,以促使各地政府从自身利益中抽身,转而以提供公共服务、寻求公共利益的角色,成为教育公平的最终守护者,这才是给“假证妈妈”的最大悲悯与宽容。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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