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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提前退休别成了“避风港”
2016
04 /12
09:24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官员提前退休别成了“避风港”

如果利益嬗变就想搞退休,为官不易就喊早退,这样的“提前退休”岂不成了不想干事、不想作为的人的避风港、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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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新闻周刊》报道说,在湖南一些地方,近期有一些年龄并不算大的“局办委”或乡镇“一把手”、重要班子成员向上级打报告,要求按照地方“公务员50岁(或50多岁)以上可退居二线、享受比在职时更高待遇”的政策,自请“早退”,成为“休而不退”的“散吏”。

报道披露这一现象,不只是做则新闻,它有一些深层所指,比如报道交代,湖南出现官员“早退”,与机构改革、利益嬗变、“为官不易”、能力不济等因素息息相关,对干部队伍建设带来的影响十分微妙。社会舆论中,有的人说这就是腐败,要严肃处理,有的则不无嘲讽,公务员就是好,活可以不干,钱还拿得更多。

看法不一很正常,但如果在从严治吏背景下,湖南的官员“早退”问题需要更加深刻地来看。

一方面,公务员“提前退休”,国家本有规定。《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这就是说,公务员申请“提前退休”有法律保障,并不像一些人认为的,只要是申请“早退”的公务员,肯定有问题。但值得注意的是,什么样的申请可以被批准,怎么批准,这是可质疑的。

另一方面,如果报道披露的一些人的申请原因属实,那么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根本就不是“提前退休”的问题。现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挺进,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以前看似无伤大雅的问题都被覆盖,比如种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在,“能上能下”很热,这一选人用人导向之中,深层指向就是不允许占着位子不干事的党员干部悠哉过日子。报道说,湖南申请早退的公务员,有的是因为利益嬗变、“为官不易”、能力不济等因素。如果真是这样,这就不能作为提前退休的问题来处理,而是要被纳入“庸者下”的范畴来考虑。

抱怨“官不聊生”,没有了干劲;嘀咕“束手束脚”,丢了精气神;吐槽“多干多错”,玩起大撒把(所有事情都不管了),这些都是正风反腐行到深处要抓的问题。如果机构撤了,人“疲”了,就想占着待遇不干事了,如果利益嬗变就想搞退休,为官不易就喊早退,这样的“提前退休”岂不成了不想干事、不想作为的人的避风港、保护伞?如果这样的人要被轻易允许“休而不退”,组织还要以待遇腾岗位来实现他们的“愿望”,这就绝非国家赋予“提前退休”法律位置的本意。

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酌情考虑个人客观真实情形,以及与基层机构改革配套的提前退休不是不可以,但对那些实则因权责失衡或不想干事而产生的“早退”心理和行为,应当把住关口,不能让本应在另外的层面解决的问题流入提前退休的通道。

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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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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