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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4
05 /15
03:35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昆山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昆山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总目标,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效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进程不断加快,为昆山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昆山市被确认为2012年?2013年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

 

  一、统筹推进,着力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突出部署考核。一是注重规划。立足市情实际,出台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考评细则,明确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工作目标,细化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指导全市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全面部署。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安排部署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三是严格考核。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整合资源,发挥合力,组织开展区镇、部门依法行政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二)突出示范引领。一是重创建。积极开展示范点创建,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申报确认工作,按照评选标准,评选出市国土局等4大类22家单位为2012?2013年度昆山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二是重提升。召开依法行政示范项目交流会,采用单位PPT汇报、评审现场打分的方式,分别选出5家苏州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4家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候选单位,均得到上级法制部门确认。三是重培育。通过赴示范点召开交流会、评析会等方式,为示范项目发展谋思路出点子,扶持指导示范项目发展,积极培育依法行政示范点。

 

  (三)突出人员学法。一是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组织开展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逐步增强领导干部法制意识,提升依法决策能力。今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12部。二是开展执法人员学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采取全市统一培训、部门自主培训以及执法人员自学的方式,不断丰富学法培训内容和方式,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素质。市城管局委托开发了行政执法人员在线考试系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统一考试。三是开展辅助人员学法。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执法辅助人员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对执法辅助人员培训的投入,落实培训经费、培训场所,明确培训时间,有效保障了执法辅助人员培训学习。

 

  (四)突出法制宣传。一是丰富宣传载体。依托一报两台、政府网站、法制杂志、法制讲坛等众多宣传载体,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渠道,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建设成果,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二是创新宣传形式。在电视法制栏目、专家学者讲座、法制文艺演出等传统形式的基础上,运用微博、微电影等新兴宣传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市公安局、昆山地税局等部门开通官方微博。三是突出宣传重点。加大《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举办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法治进程”为主题的纪念宪法颁布3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二、改革创新,着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加快行政体制改革。一是认真落实省管县改革。作为3个试点县市之一,市各行政部门积极与省级部门对接,确定承接直接下放、委托下放和减少层级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职权,并从10月1日起,正式行使与省辖市相同的行政管理权限。通过改革,减少行政层级,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二是稳步推进强镇扩权。成立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政策协调工作组、组织人事工作组、综合执法工作组、权限下放工作组等四个工作组,负责张浦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目前,张浦镇政府内设的一办六局一中心的领导班子、工作人员、工作场所、工作制度均已落实,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积极探索综合执法。在积极向上争取,解决了相关法律障碍后,清理下放涉及16个部门的665项行政处罚职权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给张浦镇政府,成立张浦镇综合执法局,并于12月1日起在张浦镇辖区正式开展综合执法试点。

 

  (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审批提速实现再提升。行政审批应进项目实现100%进驻,优化项目流程,试点并联审批,审批效率在去年整体提速14.4%的基础上,再提速19.62%,网上审批率达49.25%。二是基层建设迈向规范化。出台《昆山市推进区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全市区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现行政审批全流程阳光规范高效运行。相继成立昆山高新区、花桥开发区、千灯镇、张浦镇等便民服务中心。下放涉及15个市级行政部门的135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给张浦镇便民服务中心,并实现有效运行。三是启动审批大平台建设。制定《昆山市行政服务分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挂牌成立住建、国土、公积金等9个行政服务分中心,构建行政审批大平台,实行统一的管理考核,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效能。

 

  (三)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加快一库四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网上实时运行,在“中国昆山”门户网站同步公布办事结果和办理过程。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改版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照省目录重新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34大类、134小类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内容,明确区镇部门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同时,认真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效避免复议诉讼案件的发生。三是深化基层办事公开。把教育、医疗、住房、电信、旅游、食品、药品、农资、环保等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办事公开范围。采用政务公开栏、触摸屏、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手册等多种形式,对每一项服务事项的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受理条件、办理程序、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违法违纪的投诉渠道等进行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三、科学决策,着力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一)决策参与不断扩大。一是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实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网上征求意见,听取企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二是落实专家论证制度。认真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修改完善决策内容,进一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今年以来,对《海峡两岸(昆山)商贸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昆山桥苑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规划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三是落实决策听证制度。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时,及时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同时,全面推行村级决策听证,对涉及村级工程建设、资产发包、土地流转、重大决策等事项,听取村民代表意见。今年,市交通局在城市出租车扩容时,组织召开了听证会,选择社会各方面人员参加听证会,提高了决策透明度,保障了决策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决策程序日益规范。一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凡是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文件都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每件必审,确保件件合法。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积极参与市领导接访,发挥法律参谋作用。二是严格执行决策风险评估。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对房屋征收、协议拆迁、重大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等可能引发社会稳定或公共安全的重大决策,开展决策风险评估,进行先期预测、先期判研,并开展先期介入、先期化解工作。在中环建设过程中,开展多层次、全过程的决策风险评估,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建设环境。三是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将民主集中、依法决策贯穿于重大决策的全过程,重大建设项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由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今年以来,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审议、讨论依法行政、重大项目、重点实事工程、物业管理、社会保障、规划编制等重要议题86件。

 

  (三)决策监督逐步完善。一是强化社会监督。注重接受媒体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畅通“12345”民生热线,认真办理市长信箱、人民来信来访,不断调整和完善政府决策事项。二是强化行政监督。年初以来,围绕建议提案办理、现代化指标得分情况、政府实事工程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开展专题督查10次,并通报了督查结果。同时,加大对重要会议决策事项、重要项目的催办督办力度,有力地保障了政府决策的贯彻实施。三是强化人大政协监督。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人大、政协意见,定期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决策执行情况。今年,认真办理250件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251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和见面率均为100%,满意率达99.6%以上。

 

  四、强化监督,着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一)政府法制监督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资格管理。坚持凡办必考原则,加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年新办行政执法证140件。二是开展案卷评查。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形式多样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督促部门及时整改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市交通局、工商局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案卷月查、季查机制,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三是严格规范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开展柔性执法。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规范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理顺行政执法内外部流程,及时调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规范文件管理。健全和完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审查、备案等制度,全年发布规范性文件22件,审查区镇、部门上报备案文件31件,准予备案24件。组织对35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95件、修改23件、保留241件。启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对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施效果、公众评价、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评估。

 

  (二)专门机关监督实现新突破。一是强化电子监察。优化电子监察平台功能设计,实现对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全流程、全业务、全覆盖监察监控,全面实施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工作情况的实时监察。二是强化绩效评估。完善电子评价系统,绩效评估范围从市级行政职能部门扩大到区镇、行政村,形成市、镇、村“三位一体”的三级电子评价体系,全面提高绩效评估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工作执行力。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行绩效审计,全面强化民生资金审计,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全年实施审计项目67项,促进增收节支3.7亿元。

 

  (三)复议应诉监督再上新台阶。一是推进集中审理。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审理权相对集中试点,优化资源配置,市政府统一受理、办理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增强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0件,办结率100%。二是改进审理方式。尝试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采取听证、调查取证等方法,查清案件事实,保证案件办理质量。全年不服复议结果提起诉讼的案件,无一败诉。三是加强沟通互动。定期召开案件分析会、疑难案件协调会,组织法制科长旁听诉讼案件审理。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联系,做好出庭应诉工作,全年行政诉讼案件无一败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3年达100%。

 

  五、加强管理,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一)强化城市综合管理。一是注重民生投诉处理。实行城市网格化管理,依托数字城管、“12345”民生热线等信息平台,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问题,及时落实责任部门,快速有效处置,不断提高问题解决能力。截止10月底,“民生110”共接群众来电94129个,受理有效工单79134件,部门及时处办率99.9%,满意率99.2%。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针对食品安全、油烟噪音扰民等突出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食品安全领域监管职责的暂行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油烟噪音扰民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意见》,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执法新机制,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三是推进城市专项整治。开展“三小车”集中综合整治、工程运输车辆整治、出租房群租专项整治、城中村与农夹居环境整治等城市管理十大行动,扎实推进拆违控违工作,全力营造宜居环境。

 

  (二)强化基层民主管理。一是培育社会组织。探索政社互动新机制,设立社区民生综合服务中心,承接各项行政管理事务和公共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作用,开展“公益创投促成长,三社联动促和谐”为主题的昆山首届公益创投大赛,30多个为市民服务的项目成功入围,其中3个项目入围苏州市公益创投项目。全市拥有专业社工315人。二是加强基层民主。全面建立“一支一居一中心一办”社区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市荣获“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三是实现基层自治。加快现代化和谐社区、特色社区建设,出台《昆山市现代化和谐社区(村)考评标准》,确认21个社区(村)为建设标杆,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98%、基层自治组织依法自治达标率100%。

 

  (三)强化社会矛盾化解。一是推进调解工作。加强医患、交通事故、社会保障、市场管理等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公调、诉调、检调对接,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有序推进人民调解员职称评定工作,人民调解员管理迈向专业化、职业化。全年调解矛盾纠纷17993件,调解成功17985件,调解成功率99.95%。二是重视信访办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实行市、区镇、村三级领导包案制和首问负责制,积极推进信访案件化解。13名市党政领导包案化解21件疑难信访案件。坚持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十八大期间,每天安排一名市领导到市信访局接访,截止10月底,共接访142批347人次。三是开展法律援助。继续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组织开展“让爱流动”农民工法律援助系列活动,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一日办制度,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援助案件1833件,接待来电来访7743人次。四是加强应急管理。构建网络化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大力举办应急演练活动,打造快速化信息反应机制,妥善处置各类应急事件。全年共编制应急预案425个,举行应急演练111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依法行政的组织、指导、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的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3年,昆山市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开拓创新,主动作为,积极探索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路子、新途径和新方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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