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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昌松:"北大淫棍"案如何了结
2013
12 /27
07:16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刘昌松:"北大淫棍"案如何了结

邹恒甫骂“北大淫棍太多”案将如何收场

  

到江湖来混,迟早要还的。去年,邹恒甫几句“北大院长教授系主任都是淫棍”的“核弹语言”惊爆网络。今天,邹到底会换一种怎样的话语,来评价他去年让自己过足了瘾、让北大丢尽了脸的一番话呢?我们一起期待下面的好戏!

 

    世界著名经济学家邹恒甫因在其微博发表“北大淫棍太多”的言论,北京大学诉其名誉侵权,海淀法院受理了该案。前天邹恒甫向媒体称,他近日计划赴美与妻儿共度圣诞节,发现自己被限制出境。邹近期才委托代理律师郭可伟表示,海淀法院据相关法律作出边控决定,目前他们已应诉。1225日《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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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邹恒甫骂北大过尽了嘴瘾,也确实引爆了舆论

  去年821日,邹恒甫发表微博,称“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

  邹恒甫曾受聘北大担任教授,其与北大的恩怨纠葛已持续多年。他也常骂北大某些教授学术水平低下,但所针对的都是个别人。这一次是院长、教授、主任尽在其中其对北大的伤害,可以说是核弹级别的手将梦桃源餐饮公司及其女服务员也捎带上,一起陪着受审。

  面对舆论的一片哗然,北大找邹沟通,邹却与北大玩失踪。有博文称,“北大的领导被吓得不知如何是好,差点尿了裤子。刚开始是否定,然后就是说愿意和邹谈话,最后迅速作出结论:‘经调查,76位餐厅服务员没有人承认被北大的人奸淫。’ 北大这样的水平,真可以跟3岁小孩大比武了。”(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66ccfca601016hfi.html)这当然有些夸张,但北大愤怒的情绪无从发泄,狼狈至极,到是真的。

  北大找不到邹,记者却可以找到邹。因为邹说,他之前不怎么和媒体打交道,但这一次例外,他愿意和媒体配合,意图很明显,将他的微博帖子的影响放大。他在接受新京报记者的采访时,有一段对话

  新京报:有什么证据?你举报北大院长奸淫梦桃源服务员,但又不拿出证据,公众已经质疑你说话的公信力了。

  邹恒甫:我承认北大教授奸淫服务员这个话题确实能吸引眼球,这是我说话的策略,我说话向来是喜欢夸大,这是我的一贯风格。

  好一个“策略”、“夸张”、“风格”,而且说得如此轻描淡写。难道为了吸引公众眼球,就可以任意采取夸张的策略去极力损伤个单位及其人员的声誉吗?言论自由真的没有任何边界吗?

  当时,舆论大多在谴责北大,也连带谴责中国其他大学的各种问题。我当时反过来开始同情北大,我写博文,指出北大自己调查、解释,根本无以挽回其声誉,诉讼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北大终于站出来公开表示,北大对此事件不再作回应,一切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北大做了正确的选择,因为邹恒甫骂完即隐身了,若仅仅是北大自己在那里解释,只会越描越黑,泥菩萨洗脸??越洗越脏。诉讼确实是北大挽回名誉的不二法门。 

    二、北大和梦桃园双双起诉邹恒甫名誉侵权

  去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先后受理了北京大学和梦桃园餐饮有限公司诉邹恒甫侵犯名誉权案。据了解,海淀法院受理这两起诉讼后,通过电话联系、邮寄送达、直接到邹恒甫户籍所在地及国内所在单位送达,甚至启动涉外送达程序等方式,直到今年729日,均未能将应诉材料送达邹恒甫,也没有收到邹恒甫或其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材料,遂于20131016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令其限期提出答辩状和举证,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邹恒甫由于工作的关系,他一半时间在国内一半时间在国外(主要是美国)。海淀法院了解到,邹恒甫在20135月返回到国内,但依然联系不上。法院根据原告北京大学申请,于2013819日对邹恒甫作出了限制出境的决定。邹恒甫是在1215日下午按计划行程,准备飞往美国和亲人团聚过圣诞节,在首都机场的海关边检时才知限制出境的。

  法院的这一招真灵,邹知道被限制出境的次日便同海淀法院联系,领取了起诉材料,并办理了代理律师的委托手续,同时其律师也向法院提出了解除限制出境的申请,被法院当即驳回。

  法院作出限制出境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2条。该条规定,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有权决定作为当事人的中国公民不准出境。当然,法院会通知公安机关协助执行。

三、邹恒甫与北大的名誉权纠纷如何了结

想去年,邹恒甫骂北大吸引了无数眼球,他当时的那个痛快劲,我很难想像得出来;他骂完了,躲在一边,笑看北大被公众“指戳”,仿佛一剑之下把对北大所有的仇都给报了。剩下的,就是北大领导和其他受误伤的北大人,在一边纠结和难受。我换位思考,也能想像得出北大人的感受。本来,我对北大有些领导的不断作秀非常反感,像一个强势的女子在那里扭捏作态,滑稽表演一般,我认为他们损害了北大在我心中的形象,我也发表文章抨击过北大领导的那些做法。但我彼时彼刻,却非常同情北大,就像看到一个非常强势的女子被当众强奸一般。

此一时彼一时也。此时,特别纠结的应该轮到邹恒甫了。俗话说,是祸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诉讼中,原告是自己主动去当的,而被告却是被迫去做的,谁想不当都不成。法律赋予了法院许多保障被告应诉和履行义务的措施,例如,若被告不到庭,案件事实就无法查清的(主要在婚姻案件中),在被告不愿意出庭时,法庭可以拘传其出庭。当然,本案法院可能不会采取,邹不到法庭,可委托代理律师出庭完成举证;举证不了,法院可判邹承担败诉的责任;他若不出庭,也不委托律师出庭,法庭可以缺席作出对邹不利的判决。

可能邹心里想,你判吧,判我败诉了也不执行,我跑到国外去,看你怎么办;法院当然有办法,针对此情可以作出限制出境的决定,就是办法。

北大在受辱风波过去,委托律师作好起诉准备之后,即没有什么耗不起的了,但邹恒甫耗不起。就算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也可以拖到三个月结案;要命的是,本案两个主体分别起诉了邹,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分别审理。而且理论上讲,在简易程序的时间快用完时,法院可因为案情复杂,更换为普通程序,审判时限重新计算;而普通程序可6个月结案,经本法院院长批准,还可以再延长6个月。加起来,可拖延1年多时间,邹在美国担任世界银行研究部高级经济学家等职一年有一半的时间要在美国工作,由于限制出境,他可能一整年都无法去国外履职。光这一条,对邹的影响就非常之巨。

不仅如此,邹必须证明他对北大核弹一般的伤害语言,是有证据证明的。而当时他他损北大心切,要是真有所说的那些事的证据,想必早拿出来了;连他自己都承认,那是“夸张”,是打击北大的“策略”,能有多少站得住脚的证据,公众用脚趾都能判断得出来。

预想现在的邹恒甫一定没有当时的那个得意劲儿了,想求得北大和梦桃源的谅解的心理一定很迫切。其实,我认为北大肯定也不想把此事弄得太大、弄得太久,因为偌大的大学,咋没有一点事儿呢,邹虽“夸张”,但或多或少得有那么一点事实基础吧?一粒耗子屎,足以坏掉一锅汤。因此,调解的基础是存在的。法院也放出气球,据邹的律师郭可伟称,法官回复说,要解除边控,走诉讼程序比调解慢,双方有诚意的话,希望能达成和解或调解。因此,邹若想尽快自由进出国门,当然只能低下高贵的头颅,坦承自己当时的话是胡说八道、血口喷人,向北大和梦桃源诚恳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而且连一点“小辫子”也不能去抓。

借用一句流行语,到江湖来混,迟早要还的。邹恒甫到底换一种怎样的话语,来评价他去年让自己过足了瘾、让北大丢尽了脸的“核弹语言”?确实是一个不错的消谴话题。我们一起期待下面的好戏!


来源:搜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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