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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孤儿”小演员爽约 影视公司索赔81万
2013
11 /25
08:52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赵氏孤儿”小演员爽约 影视公司索赔8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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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图片来源于网络)

  17岁男演员赵某,曾在陈凯歌电影《赵氏孤儿》中扮演赵孤,近日被影视公司诉至法院。赵某与影视公司签订演出合同,在对方为其量身打造电视剧后要求解除合同。影视公司因此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违约金共计81万元,前日,此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原告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诉称,去年10月,公司与赵某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了《全职演艺合约书》。签约后,公司积极对赵某进行人物塑造,并组织编剧为其量身定做电视剧《我的高考》。该剧已正式立项,并由广电总局在2012年12月进行了公示。但今年5月,赵某一方先是口头要求解除演艺合同,在双方协商期间又发来《演艺合约纠纷解约函》。公司不得已与编剧终止了剧本创作合同,并按约定支付稿酬30万,此前公司还为该剧支付了1万元审读费。根据双方签订的演艺合同约定,赵某须就其违约行为支付50万元违约金,并对公司投入的大量前期宣传进行赔偿。因此,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赵某签订的演艺合同,索赔经济损失31万元、违约金50万元。

  赵某并未出席开庭。其律师在庭上表示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演艺合同书,但对赔偿均不认可。律师称是因为公司在学费、服装费等方面不履行相关义务所以只能解约。公司所称的大量前期宣传其实是赵某自己参加的一些活动,与公司无关。提出解约并不等于违约,公司提出违约金与法无据,且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不能并存。

  双方均不同意调解,本案将择期宣判。(刘奇琦)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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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国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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