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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社论:治理雾霾,开罚单不如摘“帽子”
2013
12 /11
03:40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南都社论:治理雾霾,开罚单不如摘“帽子”

新华社记者从辽宁省环保厅获悉,《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公布以来,辽宁省首次给8个城市开出“雾霾罚单”,罚缴总计5420万元,其中沈阳高达3460万元。据环保厅透露,罚缴资金将全部用于蓝天工程治理环境空气质量。

活在雾霾中肯定不是一个好的状态,全国多地持续多日的雾霾天气让公众的心情可谓糟糕到了极点。这个时候突然看到或系全国创举的“雾霾罚单”出世,多数人应该有一种痛快的感觉:面对雾霾,环保部门终于挥出了重拳!

众所周知,雾霾天气非一日所形成,治理雾霾更远非一日之功,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假若因雾霾罚单而生成的巨款真能取之于雾霾,而又用之于雾霾,当能缓解“治雾”资金的短缺。相信这也是辽宁此举赢得很多赞扬的一大原因,人们赞赏辽宁去年出台的《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更为这一地方法规不仅立了起来并且得到坚决执行而纷纷叫好,进而呼吁全国各地都不妨以辽宁为榜样。

但在普遍的赞赏声之中也有一些表达疑虑的声音,留意一下新闻的网络跟帖,就有不少网友提出了尖锐的问题:“罚款谁出?怎么使用?”

如果说雾霾罚款“怎么使用”涉及资金使用透明,透露出网民对治污资金可能难以落实的一种担忧,需要在随后的治污预算中给予及时澄清,那么“罚款谁出”的指向尤为关键,因为它关系到谁来埋单谁来负责的要害。

要论责任,雾霾天气之形成,自然之外的人力因素是最关键的。谁是最大的责任人?今年3月两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在被媒体问到如何应对大气污染问题时曾经表示,“治污先治官,治官先治人”,这是毫无疑义地明确,一个城市如果污染严重,其主政官员就是最应该对此负责的人员。

按照这一逻辑,辽宁雾霾罚单的缺陷显而易见。罚款由一个城市上缴到环保部门,同属财政资金,几乎像是财政资金的一种挪移;财政资金无论流向哪里,都是纳税人的贡献,难道纳税人是形成雾霾的祸首?这样一种处罚,对真正的最大责任人又会有多少像样的触动?

同样治理雾霾,作为大气污染重灾区的河北拿出了另外的办法。据媒体报道,河北全省当下正在进行一场狂飙突进式的大气污染治理运动,一位县委书记对记者坦言:“我完不成G D P指标,顶多挨批;搞不好大气污染防控,把我‘帽子’摘了,这可划不来。”直率的话语道出了一个简单的事实:只有与官帽挂钩,治污的压力才足够真实。一旦仍由G D P决定政绩决定官员之升迁,一个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则可能是各地争抢的香饽饽。

 

像河北这样,把治污纳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之中,舆论早有呼吁,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就曾建议,把环境污染治理作为政绩考核的指标,特别在重度污染城市将环境治理作为政绩的首要考核目标。今天河北的实践算是对这种建言的一种积极回应,但应对包括雾霾在内的环境污染,一个不小的难题是各地的统一和协调,仅一两个地方把政绩和治污挂钩,即使在当地暂时取得了成效,也注定无法扭转全国之大局。因此,在环境污染之危害越来越严重,官方和民间的共识越来越一致的当下,应该是在全国推行把治污全面纳入官员政绩考核体系这一举措的适当时机。

以政绩考核推动治污,硬逼官员不得不重视环保,社会的发展中加大环保的权重,受益的不仅是民众,也有经济。“控制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的口号叫了这么多年,似乎一直没有明显成绩,症结就在于高能耗项目对G D P的贡献催生了污染的动力,这种动力往往盖过了治污的压力。在目前的行政格局下,只要治污的压力全面而真实,加上经济转型的内部要求,中国经济的面貌相信完全可以彻底改观。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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