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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4岁男童被扶梯卡住身亡 事发时家长因故离开
2015
10 /10
16:36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重庆:4岁男童被扶梯卡住身亡 事发时家长因故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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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4岁男童被扶梯卡住身亡

  重庆轨道交通公司通报称,事发时家长因故离开,小孩背靠扶梯玩耍时摔倒被卷入;涉事电梯刚维保

  昨日上午11时许,重庆红旗河沟轻轨站一名男孩被电梯扶手卡住致死。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轨道交通公司)通报称,事故发生时电梯正常运行,4岁男孩独自背靠电扶梯扶手玩耍,胸腹部被卡住,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事故发生后,扶梯已暂停使用,轻轨运营正常。

  目击者称事发时电梯有紧急暂停

  轻轨站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事故发生时男孩母亲在洗手间,男孩在站内玩耍。一名目击者对当地媒体称,她在扶梯上看到事发一幕,“当时我听见小孩的叫声,然后电梯就紧急暂停了,我顺着扶梯往上走,看到一个小孩被卷进扶手下方。”

  另一位目击者陈女士向媒体介绍,男孩的身躯被挤压在扶手带进口处,头部靠近梳齿板。“孩子在喊叫了几声后,便没了声音。”陈女士称,轨道工作人员和孩子家人到达现场进行营救,消防官兵也赶到了现场。

  昨日下午,记者从重庆华山医院了解到,一名工作人员称孩子送到医院时已经没有心跳,经抢救无效后宣布死亡。

  涉事公司称扶梯事发时正常运行


  11时许,小男孩瞬间摔倒,由于此时电扶梯为正常运行,小男孩顺着扶手带卷入扶手带与地面夹角处,胸腹部被卡在扶手带与地面之间。随后,车站值班站长与员工立即赶到现场紧急停梯并迅即开展救援,将其救出并送往附近的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重庆轨道交通公司通报事故详情称,10时59分,一名女乘客带领两名小孩(一名4岁男孩、一名3岁女孩)进入重庆轨道交通3号线红旗河沟车站。到达车站站厅后,女乘客因故留下两名小孩独自在站厅。两名小孩在无监护人看管的情况下,自行来到站厅电扶梯处,随后小男孩背靠电扶梯扶手带玩耍。

  重庆市质监局通报称,经初步核实,涉事扶梯出厂日期为2011年3月19日;2015年通过定期检验,最近的一次维保日期是2015年10月7日。

  昨晚,重庆轨道交通公司公关新闻处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正在积极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调查,事故的后续处理正在进行中。

  ■ 焦点

  扶手为何“吃人”?

  专家提醒扶梯扶手橡胶质地,易卷入物体

  根据媒体披露的事件现场图片,不少网友惊讶,扶梯扶手缘何能卷入一个孩子。

  北京市电梯商会会长缪步升表示,普通扶梯的扶手与盖板距离为10公分至25公分,扶手与盖板缝隙约为8毫米,男孩的手比较小,电梯运行时男孩身子被带入扶手下方。此外,女士的长裙也很容易被卷入扶手。

  “扶梯的扶手是橡胶包裹,具有很大弹性,小孩子身子小,又好奇,把手伸进去很容易被卷。”

  缪步升表示,扶梯通常情况下有紧急制动系统。而电梯的首尾均有紧急停止按钮,大于30米的电梯在中部亦设有停止按钮。此外,在紧急停止按钮的附近有一个触板,也可停止电梯。

  根据重庆轨道交通公司通报,事发时电梯正常运行,而据前述目击者所言,电梯当时也启动了紧急停止,但为何没能阻止情况恶化?

  “由于目前不清楚该事故电梯的品牌和其维护状况,需要进一步调查才能判断这起事故的具体原因。”缪步升说。

  事故应由谁担责?

  “一般由孩子监护人和公共场所管理人承担”

  重庆轨道交通公司通报称,事发时,涉事家长因故离开,孩子处于无人看管状态。涉事电梯又位于当地轻轨,责任应该如何分配?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未成年人,特别是10周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在公共或者他人管理的场所和设施内造成的人身损害,由于认知能力的限制,其本身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责任,法律责任由公共或其他场所的管理人和孩子的监护人来承担。





来源:法治中国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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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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