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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消费的“明镜高悬”
2014
01 /13
01:51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公务消费的“明镜高悬”

     2013年9月以来,中央陆续出台关于国内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出国经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多个开支管理新规。全国上下叫好声一片。

     政府是一部机器,是需要运转费用的,所以,古今思想家都不质疑行政费的存在。比如,根据政府职能理论,亚当?斯密将国家的经费划分为国防费、司法费、公共事业费和公共设施费以及维持君主尊严的费用。他进一步指出,这些费用都是非生产性费用,应当将其压到最低程度。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要消费不要浪费”。以上的这些开支新规都是政府与公务员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同时又是非生产性的,要在保证需要的基础上予以压缩。

     那么,新规定还有没有压缩的空间?答案是肯定的。面对大家觉得十分完善的新规,还是有心细者挑出了“鸡蛋里的骨头”。《中国青年报》1月8日发表评论《既有差旅费何须招待费》,我作为有十年“官龄”的省统计局副局长,也有相同的感受。

     文章提出的疑问是:“既然差旅费从城市间交通到市内交通,从住宿费到伙食费,都有明确的报销标准和规定,各级政府部门怎么还会有数额如此庞大的公务接待费呢?公务接待费和差旅费,是否存在着相当部分的重叠?会不会同一次出差行为,既在出差单位按差旅费报销,又在接待单位按公务招待支出?”“既然出差官员从吃到住都可以回去报销,为何接待单位的公务接待费里同样有吃有住?吃与住的钱,到底该谁出?”

     这些问题问得好!问得我都脸红。出差确实有补贴,但是,只有我一个人出差时才会去餐馆填饱肚子。出差补助与餐饮发票确实存在重复。还有就是,各单位如果管住了明确不可以报销的发票,宾馆里的商店与餐厅的额外发票要报销的目的就不容易实现了。我是在8年前的一次学习中发现宾馆商店的秘密的。

     治理“官费”,历史上有成功的案例。最近笔者在系统研究中外“公车之史”,深刻地感受到,公车、公宴、公游与会议、培训、考察自古就是“纠结”在一起的,形成了“三公”经费乃至于“多公”经费的“黑洞”。在这方面,我们要利用史学家的研究成果与文学家的系统描述。

     在第六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熊召政先生的历史小说《张居正》中,得知明朝就有接待费、车马费、旅游费一说,即驰驿制度。书中写道:大明开国后,承唐宋朝廷旧制,在全国各地建有数百个驿站。这些驿站负责在职官员的赴任及出差公干的食宿接送,其费用由驿站据实上禀核实报销。而其长年供用的轿马佚役,则就地征派。驿站归兵部管辖,管理驿站的官员叫驿丞,都是八品官衔,亦是兵部提名吏部任命。朝廷设立驿站的初衷,本意是为了公务简便,提高办事效率,但演变到后来就成了一种特权。入住驿站者,照例应有兵部发给的勘合作为凭证,为了发放简便,兵部每年给在京各大衙门以及全国各府州衙门配发一定数额的勘合,持此勘合者,不单出门旅行有驿站接待,一路上轿马官船都由驿站供给,临行还由驿站送上一份礼银。如此一来,一纸小小的勘合就成了官场上身份的象征,一些高官大僚,不但自己享受勘合之便,甚至其家人仆役都能获占殊荣。驰驿制度日渐变成国家财政的重大负担,全国数百座官驿变成了官员们敲诈勒索、游饮宴乐的腐败场所。

     字里行间,我们不难看出明代官场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之恶劣风气。明代著名政治家张居正前后当国十年,大力推行一系列改革,一是整顿吏治,裁减冗员,考核选拔官吏,循名责实,赏罚必信。二是改革财政,清丈土地,实行“一条鞭法”,减轻农民负担。三是对驰驿制度从万历五年(1577)开始进行了严厉的整顿。具体是对勘合的管理从严,规定凡因私旅行者一律不准用驰驿,违令者严惩。尽管招来了许多官员的不满与抵触,甚至有人向皇上写折子,要求废除“驿传之禁”,但张居正绝不通融。一年多的时间里,因为违反条例使用驿递或骚扰驿站的官员被处分了50多个。经过一年的治理,一个烂了一百多年的驰驿制度被张居正治理得秩序井然,一年为朝廷节约一百多万两银子。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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