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投诉举报 > >正文

看南海公安机关是怎样为人民服务的,你不服都不行!
2015
12 /10
13:36
消息来源
看南海公安机关是怎样为人民服务的,你不服都不行!

   今天是2015年12月1日。因为松岗警区工作人员打电话叫我过佛山拿验伤回执,所以,我特意从湖北到佛山市南海狮山镇公安局松岗警区拿给我爸的验伤回执。(这篇维权是我从12.1号开始写,我想把整个过程写下来,我觉得对于农民背景或者说对于我个人来说,我没有更好的方法来保护自己和家人,我觉得把整件事情摆在阳光下公开才是对我和我爸的保护的最好方式。如果有错别字,请谅解我的学历不高。谢谢!!1)
        我先回说一下事情的大概经过,我爸于2014年4月被张华盛叫了几个人打了,我爸本来就是残疾,(有残疾证,并在一审的时候因为伤情严重住进了广州武警医院,开庭也推迟了很久)只有一米六几的身高,今年53岁了,在厂里做保安,也就开门关门的工作。张华盛叫了几个人在保安室门外开车蹲点了几天,在当天半夜无人时冲进保安室,想把我爸拉出去打,我真的不敢想象如果真的拉上车出去打了以后的情况。我爸可能也明白这个道理,就紧抓着保安门不放,张华盛知道门口有摄像头,就把我爸拉到了保安室里面。其中几个人守住门口和窗户,不让我爸逃走,张华盛就把我爸捉着,让另外一个人打,那个人一拳就把我爸打倒在地了,然后拳头都打我爸身上,头上,后来,干脆拿起旁边的一个石凳砸向我爸,我爸又被打倒在地。我每当去想这些镜头我就心特别痛。然后因为我爸平时收养了流浪狗,就买了一把到放抽屉最下面的,这个刀也是买了很久的,我前年去就有的。然后我爸就趴在地上把刀拿出来,让他们出去,可是他们非但不出去,还恶狠狠的说,你还好拿刀,那得好好修理你一下。然后张华盛还推拉我爸,我爸不小心就刀戳到了前面一直打他的那个人。然后他们才停手。我爸也吓坏了,当时赶紧给公安局打电话,也打了120叫救护车。然后公安局来了,直接把我爸带走了,把他们几个都放走了。据后面赶到的保安队长和目击者说,当时我爸头部有伤痕,有多处血肿,并头痛不止。那个伤者在路上死亡,第二天公安局才拘捕了那几个人。后来案情调查时,我也不懂,律师说我爸进去了特别紧张,都胡乱签了两次字了,我爸在高度紧张之中,未能觉察及反应听力障碍,所以验定我爸为轻微伤,那几个人和张华盛很快就被放出来了。后来在开庭的时候,我发现我爸的一只耳朵听不见了,总是让审判长大声点,我又咨询了律师,知道了轻微伤和轻重伤的区别。然后我就要求重新验伤,我的律师就给我写了申请重新验伤和对张华盛的控告书,然后分别寄给了狮山派出所和松岗警区,他们在10月17日收到了快递,当时我爸正在上诉阶段,直到上诉判下来都没有对我爸重新验伤。这后面几句我加一下,{后面这几句是我后面加的,因为我在等结果,材料是12.1日开始写的}我在12.4号看到上诉判决书,判决书的几点我也表示质疑。1,张华盛等人蹲点几天再半夜冲进保安室只是为了找我爸质问?2明明是石凳殴打却写成了折叠椅,明明打倒在地两次却没有写。明明是混乱中伤到,却说我爸是直接拿刀捅刺。3判决说对我爸的非要害部位进行攻击,我第一次知道头部属于非要害部位。且耳聋受损情况不影响对我爸这个本来就残疾的人的行为定性。我作为农民,我不懂那么多的法律,我也不知道这个验定结果对于判决结果是不是真的有没有影响。不过不管有没有影响,我都希望有一个结果。
      我再说一下这个张华盛的个人吧,他以前在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做过民警,所以对于公安局的人来说,都是熟人了,这是赤裸裸的包庇啊!!!我其实特别害怕因为我的追究,让我爸在里面受苦。虽然我不懂法律,但是我通过网络咨询我知道,他是在公安机关上过班的,是知法犯法!也是整个案子的纠合,指使者,是首犯!并在对我爸进行的殴打中扯住我爸的衣服并推拉我爸,客观上实施伤害行为,主观上有伤害故意,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来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公安机关已经调查证实,证据确凿充分,张华盛曾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被释放,释放原因不明。
       我再说回我今天从湖北来佛山的事。因为他们一直不处理我爸的验伤。我就打电话催松岗警区。他们先说那个验伤的在休息,后来又答应给我爸验伤,我隔天又打电话过去,他们说验完了,说耳聋验不出来什么时候的。说法医说让我出示我爸以前听力检查的证明,要不就验不了。我当时就纳闷了,我说这一个人听力好好的时候怎么可能去验听力问题呢?然后对于松岗警区的回复我也没有办法,我的律师说让我要一份书面回复,我想也对,我是书面申请的,回复按流程来讲也应该是书面的吧。然后我又打电话过去,他们答应说让我过去拿。于是,我隔了几天就从湖北过来了。我来的时候提前打电话说我今天下午到。他们说好。于是,我满怀希望的到了松岗警区,我希望给我一个回复。  我进去了松岗景区后,他们让我上2楼,然后一个女警官就问我是不是田志刚的女儿。我说是,她就给了我3张回执,图片我发在下面,算是回复吧,我也不懂,可是我对于这样的建议很疑惑,建议我不要再验伤了。我就拿出去在门口就拍照发给律师看,律师顺口就问了,怎么没有盖章?我想也对啊,我去问问吧,然后我又进去问他们盖章,里面的女警官说这个没有盖章的,后来我坚持要求,他就把我带里面去了,说让他们给我说,还威胁我说不要录音啊。然后他们就说这里没有公章,他们只是一个小警区,没有这些,又说这个回执有编号,是可以的。我坚持要盖章,他们几个人围着我,我一个女孩子,我挺害怕的。后来我就想啊,他们不盖章我也没办法,那我就出来吧,我出来就又给律师打电话,毕竟我大老远的从湖北过来佛山还是想问清楚了再回去的。然后他们又突然就追出来了,说那个回执不能给我,说是公安内部文件,说到时候再让我回去,写个地址,他们再重新给我一份正式的。我当时就问了,先不是说可以吗?不是已经给我了吗?不给盖章我也收了。我说我大老远的过来不能白来啊。我这车费都够我一个月的工资。一个自称领导的说,怎么是白来呢,口头回复了,说我知道就可以了,下次再寄给我。我就纳闷了,我打了那么多次电话,说好让我过来拿回执,过来了确说给个口头回复。我说是那个警察打电话叫我来拿的,他说那个警察没告诉他,没人告诉他,他不知道。然后几个人把我围着,我感觉特别无助。然后我还是不想给,那个自称领导的扬言说让我以后不要来这里了,后来就直接跟我动手了,直接在我怀里来抢,我当时就吓哭了。我当时觉得我自己特别没用,特别丢人。最可笑的是他们一直在说是想帮我,我真的觉得这句话特别特别的讽刺!他们说的话太多,我也复述不过来,书读得少叙述得也很凌乱。里面被威胁不许录音的没录到,出来这部分我录到了,图片是他们给的回复,【刑事技术检验受理回执】那张被他们几个人围着我暴力抢回去了,我是提前拍的,他们幸好没看到,要不估计我手机都保不住了。最后我会附上所有的图片 
从松岗警区出来后,作为一个女孩子,第一次这么跟公安机关打交道,就遭到了平时只在别的报道中出现的暴力执法,我都没缓过神来,我躲在松岗警区的旁边银行那里的石狮子边哭了很久,我觉得我自己太没用了。天也快黑了,本来警察这个词一直在我心中是神圣的,从小大人就教我们有事情找警察,可是,现在我却在警区遭到了暴力相向。我想我也不敢待在那里了,所以我搭了2个小时的车到了南海的7天连锁酒店入住,晚上我都感觉睡不踏实了。然后我就不停的打电话咨询律师,我就不明白,他们叫我来拿的回执怎么就拿不了了呢,我以为很简单的事情,我拿了回执我就回家。不过事情也到了这一步,为了得到一个公平的回复,我不能退缩,哭过了明天还是得继续找法律途径。
第二天,我很早就起床了,我咨询了一些律师群,查了百度,打了114查询。可能不是查得很准确,但是我得去尝试。 于是,我顾不上吃早餐,虽然昨天也没吃什么,我居然都没感觉到饿。我带着验伤申请书、控告书和昨天的松岗警区的录音先到了南海检察院,一个工作人员接待了我,听完了我的诉说之后,她说让我去找他们上级部门,先到南海公安分局。然后我就知道了,这我没查好,办事情得一级一级来,不能越级汇报。我走出了检查院,我就想吧,去南海分局还是先打个电话告知一下,万一他们正忙呢。于是我又查了南海分局电话,工作人员告诉我说可以在12点之前过去。我一看时间都11点过了,我赶紧带着资料打车去了南海公安分局,他们在信访室接待了我。其实我一直不懂什么叫上访,可是这次却非我所愿的让我却成了一个上访户,工作人员让我到了信访室,然后一个看起来很有经验的人接待了我。可能我也太心急了,我实在是从湖北一个人拖着箱子来这里追要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所以可能我来得不是时候,刚好快到12点的下班时间了。接待人员明显感觉不耐烦。我一直以为,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国家机关部门,最起码得先听我诉说完事情经过,看完我的申请材料,如果都不听不看,万一妄下定论就不好了。可是,这个接待人员完全不想听我诉说,多次打断我说话,还自以为是的提出问题让我回答,我感到特别无奈和失望。最后草草的给了我一份到官窑派出所的重新验伤介绍书就走了。其实我写的来访理由单上也并不只写了这一个问题,我要求不只是要监督给我爸做公平公正的验伤,我更要求他们对于松岗警区的个别人员暴力执法和说话不负责任的态度给予批评! 
  我也没有别的办法,可能程序是这样吧。我又赶紧去搭公交车到了官窑派出所。我想有了这个介绍信,应该验伤是没问题的吧!我满怀希望的到了官窑派出所,递上了验伤申请书和控告书。我先没给他们看介绍信,因为我本意并不是上访,我想这本来也是属于他们的范围,而且我昨天看到的回执单上排头也写的是官窑派出所,我想没有介绍信他们也应该不会不理。可是接下来的说法让我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所谓的“踢皮球”,他们问我谁让我去的?说这不属于他们管。我很无奈的问:南海公安分局是你们的上级吗?他们说是的。那我就纳闷了,难道我的申请诉求是属于哪里管上级说了还不算数?难道他们记错了?难道我昨天看到的回执排头是我眼花了?我又无奈的递上了介绍信。然后其中一个工作人员才接待我问了情况,说要上去问问领导。然后我在一楼等了一个小时左右。 终于有人来了,不过来得是松岗警区的一个工作人员。他拿着昨天别人从我手里抢走的回执告诉我说:那个回执是内部文件,不能外泄。我说,我昨天已经提前拍照了,那岂不是泄露了你们的机密文件?其实我猜同意给我这回执的也不是新手,还不至于弄不清楚哪些文件机密哪些文件不机密。何况只是一份复印件,也不是给我的原件。然后他告诉我说只有口头回复,我说我写的是书面申请,所以我一定要书面回复,我的要求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在这期间,官窑派出所的人还说我无理取闹,说我在南海分局拿的介绍信让我就去南海分局,还大声的质问我,讽刺我看不到我爸。作为一个老派出所人员,说话前言不搭后语。我的坚持和对他们的质疑让坐在盖公章牌那里的那位工作人员也说话了,不过不是好好说,而是用手指着我狠狠地说,我 们 做 事 不 需 要 你 来 安 排 !我感到特别无语,让大家听听我哪句话在安排他们工作了,或者说我哪句话大声了?看来官窑派出所也是没人理我了,还说要关门了。没有办法,我只能跟着那个松岗警区的工作人员去松岗警区了。其实经历了昨天的事之后,我还是有点后怕的,我还特意跟带我过去的那个工作人员说得负责我的安全,我一个女孩子从湖北一个人过来,真出了什么事,那真的是身边一个帮助我的人都没有。
很快就到了松岗警务区。不过,今天的情形让我有点意外,没有人跟我大声吼了。昨天抢我回执的那个工作人员【工号185216】说帮我解决我的事情。说可以协商的。他说他昨天没拿走的那两张也完全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说就这两天就去翻一下我爸的卷宗,然后给我一份正规的回复。其实我也不想这样,我自己来跑这件事,加上在农村也没读多少书,我压力特别大。特别是这么远的路程,过来车费都要我一个月工资了,可是很多事情就是这么无奈。我只是需要一个解释,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回复。他问我这事可不可以协商,我也同意协商,反正不管是怎样处理,都得给我回复。昨天就这样给我讲,我昨天就已经回家了,何必这样呢。我不知道这次他们是不是真的会解决还是继续忽悠我,不过我是不会放弃的,我也暂时相信他们,希望这几天能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回复,我在等待中!
 
     今天是12.8号,是他们说回复的日子,可是结果又表明我又被忽悠了。上午我打电话到松岗警区,谢警官(185216)接了我的电话,他的回复是对于我爸的验伤,在他们的职之外,他们很想帮我,但是无能为力。上次让我留了地址,不过这次也没说要给书面回复。我就有疑问了,为什么上次可以验出来,这次又变成不在其职责范围了,还有就是难道是连他们的上级南海分局都不清楚这个是否在职责范围内,居然给我开了介绍信。他说他知道我为人,电话里也不愿意跟我说太多。我就很奇怪了,不就是因为我上次网络咨询拍照记录了吗?这跟我的为人有什么关系?最重要的是如果你的回复合符法律程序,又何必怕我记录呢?何况我只是问我爸的事,也不涉及公安机密啊,难道连我爸的案子回复我都没有知情权吗! 他对为什么放了首犯的问题也给了个答复,说因为我爸验伤当时是轻微伤,所以他们是按程序办事。我只是想说,张华盛的首犯责任不是因为我爸伤情决定的,而是他是整个案子的纠合,指使者,是首犯!并在对我爸进行的殴打中扯住我爸的衣服并推拉我爸,客观上实施伤害行为,主观上有伤害故意,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来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公安机关已经调查证实,证据确凿充分。这个道理我想作为执法部门,不会不懂,我爸的伤情验定可能会给他多加惩罚而已。对于今天的回复我特别失望。于是我咨询了网上一些懂法的人士。于是我打了市长热线12345,回复说让我打12389,然后12389工作人员说这个他们管不了,让我打075783355816佛山市公安局电话。我拨通了以后那边说让我带材料过去,我想我也不能总是这样跑啊,因为上次跑了这么多家并没有好的结果。所以我就在佛山警务在线网上信访室投诉了,显示登记成功,信访查询编号为41002,也同时在中共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进行了投诉,查询密码是 0Ew11L226s6AhV1Q希望大家关注。我需要两个公平公正的回复。1对于张华盛作为首犯的刑事责任进行追究,并希望相关部门对于释放张华盛这件事给予我一份回复。2我希望我爸的伤情能得到确认。我的QQ544898339  我的电话 18672458981 谢谢询问结果!
 
另外附上文中说得相关图片,附上松岗警区给我的3份回执,加上抢回去的那一张受理回执。还有寄给警区的验伤申请和对张华盛的控告书,还有南海公安分局给的介绍信,其余录音文件有需要我会一起上传。


\
\
\
\
\
\
\
\
\
\
\

原文地址:
责任编辑:总管理员
上一篇:北京一罚没黑车停车场“收钱放车” 城管介入调查 下一篇:物业经理涉嫌偷电10万度 小区居民被停水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1305123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