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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立案半年运行状况:收案增多秩序井然保障诉权群众点
2015
11 /10
09:37
消息来源
法制网
登记立案半年运行状况:收案增多秩序井然保障诉权群众点
  浙江省长兴县林城镇68户村民,成为立案登记制首日的受益者。他们状告县政府的案子,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核对,认为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当场予以登记立案,村民一致点赞。
  像这类群体性纠纷案,被告又是县政府,以往想立案可不那么容易。今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越来越多的群众像68户村民一样享受到改革红利。《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多地法院发现,改革后法院收案数量增多,运行平稳、秩序井然,群众诉权得到有效保障。但也存在虚假诉讼增多、浪费司法资源,部分案件批量立案,导致当事人等待时间长等问题。
  收案上升平稳可控
  记者调查发现,收案数量增多是各地法院的普遍感受。
  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曹松志介绍,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至9月底,河南法院共登记立案348832件案件,同比去年增长49.5%,立案登记制在河南省运行平稳可控。
  今年5月至9月,上海法院收案328494件,同比上升13.52%。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麦珏说,立案登记制实行半年以来,上海法院收案数量同比稳步上升,但基本属于自然增长。一审行政起诉收案同比增幅较大,但绝对数不高,占总收案数比例也较低。
  5月1日至10月15日,江苏省无锡市法院共登记立案45860件,同比增长8.24%。其中,行政起诉664件,同比增长33.87%;
  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至9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共接待立案来访人员46353人次,同比增长31%;登记立案39805件,同比增长36%,预计今年受理案件将达到9万余件。
  全国首届审判业务专家、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海龙告诉记者,重庆四中院今年新收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5%,比较立案登记制实施前后收案情况,今年1月至4月,收案同比增长18%,5月1日至10月中旬,收案同比增长41%。
  孙海龙认为,中基层法院案件大幅增加,是实施立案登记制的结果,也有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民商事和执行案件大幅增加。这两类案件,重庆四中院同比分别增长36%和340%,其中增幅较大的商品房买卖、民间借贷和劳务纠纷,都与经济息息相关。此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下移也是原因之一。最高法调整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规定,将管辖权下移,较大标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更多由中基层法院管辖。
  改革缓解人案矛盾
  据了解,2014年,最高法受理案件11210件,审结9882件,比2013年分别上升1.8%和1.7%;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1565.1万件,审执结1379.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0.1%和6.6%。各级法院审判执行任务艰巨,人案矛盾客观存在。
  记者发现,用改革思维和方式破解难题,是多地法院应对人案矛盾的重要举措。
  重庆四中院制定实施7大类30余项制度,构建以审判权为中心、以审判管理权和监督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加大法官评价和业绩激励等职业保障力度,切实推进审判权责利相统一,增强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和责任感,提高审判质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韩毅钢告诉记者,朝阳法院积极推进繁简分流,案情相对简单、法律关系相对清楚的案件,交由固定的简易案件审判组审理;案情疑难复杂的案件,交由审判经验较为丰富的法官审理。
  记者了解到,除了内部挖潜,外部借力也是不少法院的选择。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公共法律服务站,由值班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文书等诉讼服务,既优化了当事人的诉前准备工作,减轻了法院立案和审判压力,也使得部分矛盾纠纷通过律师法律释疑得以化解。
  北京朝阳法院建立群体性纠纷专门处理机制,由专人负责接待物业服务合同、供用热力合同等群体性案件立案工作。
  软硬件环境待改进
  多地法院负责人认为,实施立案登记半年来,司法为民、法院服务社会的功能发挥得更好、更全面了,诉讼服务不断跟进。
  北京朝阳法院通过向辖区数十家律所发函、大厅显示屏滚动等宣传方式,积极推广邮寄立案和网上预约立案渠道,推出可选择派出法庭和院本部就近立案机制。5月1日以来,朝阳法院通过邮寄方式立案299件,是去年同期的4倍;网上预约立案5136件,是去年同期的3.5倍,两者共占同期登记立案总数的 13.8%。
  调查中记者发现,推行这些新举措的同时,立案登记软硬件环境尚存改进空间。
  据韩毅钢介绍,按照当场立案的要求,法官在窗口接待环节,除了要完成以往的材料审查、回执填写、发放资料、原告身份信息录入等工作外,还需要当场完成录入被告身份信息、录入案件详细信息等工作,平均接待时间由过去的10分钟延长到15分钟。加上接待人次和所需立案案件数的绝对增长,导致等待立案人数增多,用时增加。特别是物业供暖、金融借款等带有群体性因素的案件,往往都是批量立案,导致同一天一个甚至数个立案窗口被批量立案当事人长时间占用。
  滥用诉权应予明确
  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令人啼笑皆非的奇葩案例已在多地出现:有人起诉演员赵薇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费,理由是认为赵薇在电视中一直瞪他;有律师起诉法官要求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理由是法官开庭中未休庭,导致其健康出现问题……
  记者发现,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还在于当事人认识上存在误区,即认为立案登记就是只要起诉就得立案,无论起诉材料是否齐备、法院管辖是否得当或是否属于法院主管。
  张晖说,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无锡中院接待、答疑、释明工作量剧增,立案窗口人员陷入多次说服教育、多次书面释明、出具裁定书等工作中,对有限的司法资源构成浪费。
  然而,现实中,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是否属于滥用诉权,尚无明确定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杨艳介绍说,如果当事人的起诉符合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法院会予以立案;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如有虚假诉讼情况,将依民诉法进行相应制裁;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立案阶段没有发现存在虚假诉讼等情况,但不符合受理条件,审判庭会进行审查,驳回诉讼请求,并给予当事人相应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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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恒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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