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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假证”成为电信诈骗的敲门砖
“证件办好了,但拿货得先交1000元安全保证金”“不交保证金,就拿你身份证去贷款”,一般人往往会在这样的连蒙带吓后就范,汇出的钱款最后变成“打狗的肉包子”。今年10月,山东省公安厅指导枣庄公安机关成功破获系列电信诈骗案,抓获7名团伙成员。经查,这些人“假办证”而“真诈骗”,涉案100余万元。(北京青年报11月26 日)
近年来,电信诈骗屡禁不止,没有想到这起案件源头,来自办理“假证”,承诺能够办理假证、不给继续打款、就利用你的身份证贷款,欺负上钩的受害者,不得以而为之继续汇款,这样的“攻心”手段,成为骗取受害者钱财的“惯用”手段。
其实这种手段,算不上多么的高明,只不过是他们研究透了受害者心理,采取“以毒攻心”术。正如办案民警分析到,办“假证”本身违法,即使上当被骗也根本不报案,嫌疑人也抓住了这种心理。被害人刘先生有多个亲戚在政法机关工作,但他没敢告诉家人,“觉得丢人”。
无容置疑,制作、销售“假证”是一种违法行为,给社会综合管理工作带来不稳定因素。若“假证”能够流通办事,既让公民对社会公信力产生质疑,也透视需要证件部门办事的潦草之风。
诚然,近年来,公安等有关执法部门对办理、出售“假证”的问题进行了打击,但是打击的力度不够狠,不够持之以恒,有时是“一阵风”,不能做到“四季刮”。其实捣毁这些办理“假证”的很窝点并不是难事,看看城市马路上、街头巷尾墙上、网络信息平台上,就不难发现“量身定做”的“假证”信息。
“假证”虽然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然而这些受害者,遇到需要证件的事情,却不能正规“出牌”,而是采取非正常的手段获取。
因此,解决好这个问题,必须综合施策,首要的是,教育公民遵纪守法,走依法依规办事的渠道,不步入花钱“买证”的歧途,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的土壤。同时公安等有关部门要联合作战,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制作、出售“假证”的产业链,让不法分子无“藏身之地”。这样,“假证”就会“走投无路”,无市场可生存,制做“假证”行为也将自动消失。没有办“假证”的市场需求,电信诈骗分子就找不到这块“敲门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