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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拟延长献血年龄,缩短捐献间隔期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儒亦
1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延长献血年龄至六十五周岁、缩短全血捐献间隔期。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7日。
目前,《征求意见稿》共60条,相比原稿24条,共增加36条,分总则、组织动员与社会责任、血液采集与临床用血、保障与激励、法律责任五章阐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则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征求意见稿》科学调整献血者年龄和间隔,提倡十八周岁至六十五周岁的公民在符合健康要求的情况下自愿献血。此外,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全血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全血间隔期不少于九十天。
《征求意见稿》鼓励支持血液采供贮用等环节的科技创新。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一个固定献血屋(点),人口较多和用血需求较大的县(市、区)酌情增设,提升血液保障能力。加强协调调度,健全血液应急调配机制。
国家卫健委医疗应急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稿》对献血者年龄和采血间隔进行科学调整,主要基于医学科学的进步与国内实践验证,以及国际通行做法考虑的。目前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献血年龄为18至65岁。献全血的时间间隔我国香港地区11周,澳门地区12周,其余各国普遍为8至12周。
此外,献血者献血前均开展必要的健康检查,确保献血者安全。现代医学证明,人体血液不断新陈代谢。一次献血400毫升,仅占总血量的10%左右,不会对身体造成危害。我国海南、江西、深圳等部分省市已对献血年龄上限和(或)献血间隔作了相应调整,有地方法规实践。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与健康状况获得显著提高,《征求意见稿》提倡十八周岁至六十五周岁的公民在符合健康要求的情况下自愿献血,两次采集全血间隔期不少于九十天。
对于提高年龄上限和缩短间隔期,如何保障献血者的健康安全和血液质量安全?国家卫健委医疗应急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障献血者健康和血液安全是献血工作的首要原则和生命线。法律调整将严格建立在科学评估和强化管理的基础之上,严把健康检查关、科学制定献血标准、强化血液监测、优化献血服务和关怀、完善监督机制,切实保障献血者健康安全和血液质量安全。
此外,《征求意见稿》较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进一步完善了献血者激励机制,单列第四章(保障与激励),其中6条条款对献血者的激励保障作出了明确规定:献血者享有获得表彰奖励、补贴和休整、便捷就医,以及献血者及近亲属用血费用减免和优先用血等权利。
国家卫健委表示,自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无偿献血制度在我国得到坚持和巩固,血液管理制度体系和血站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实现了从低危人群采集血液供应临床,为保障血液安全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柴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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