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治医疗“后遗症” 内蒙古如何“亮剑”
责任编辑:儒亦
供稿人:法治云南费老师
导读
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医保部门,逐渐建立和完善了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项审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检查制度,取得了一系列优化成果。但是,连日来中国法治新媒体收到几封举报信,问题剑指内蒙古自治区锡盟西乌珠穆沁旗、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锡盟正蓝旗、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等地发生的一系列综合心身治疗项目使用医保基金监管问题。
举报信称,当事人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借医养之名大捞钱财,为了逃避财务监督通过各种渠道收费。同时,当事人通过标榜身份,以股权转让规避监管,扩大用地范围占用湿地公园,无资质开发施工,背景存疑和大肆敛财,部分财产来源不明,危害社会与监管失职,事件严重影响了公共安全,破坏了法治公信力。
为了进一步掌握举报信所反映的线索,判断举报信内容是否如实、合理,中国法治新媒体通过查阅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文件。根据文件内容,结合举报信中诉称的综合心身治疗项目涉及低标准住院、违规收费、为非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结算等问题,要求纳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监管范围,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不到位问题线索纳入飞行检查范围,严查重点问题线索,严惩违法犯罪行为等内容,进行了相关了解。
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195号文件中得知,该局在复函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锡盟正蓝旗上都河国家湿地公园内利用原烂尾楼改建的复函”中,确有明确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等要求。
群众举报:希望公平正义得到维护伸张
据了解,举报人不仅向内蒙古自治区反映此问题,还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单位举报。举报信称“我们谨以对自治区发展的深切关注和对公平正义的坚定追求向孙书记呈递这份举报材料,深信在孙书记的领导下自治区的法治和公正能够得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能够得以伸张。”
举报信称,纳某某以全国名蒙医、蒙医心身互动疗法创始者自居,由其开发建设的锡林郭勒盟阿吉泰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盘活烂尾楼,采取授让内蒙古雅都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方式,自2020年在上都河国家湿地公园内建造阿吉泰养生谷。
“纳某某在多个场合高谈公德、大爱与慈善,以一副道德楷模的形象示人。在私下里,他却从事着见不得人的事,采取欺骗大众,追求私利,搞个人崇拜。”当地一位群众说。
一名退休人员表示,正蓝旗为了盘活烂尾楼,以“招商引资”名义给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心身科主任纳某某实际控股的锡林郭勒盟阿吉泰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置换过程中,将价值近1亿元建筑面积2万多平米正蓝旗原政府接待中心名下国有资产以不到2000万元置换到阿吉泰的置业,造成国家利益遭受损失;此举在当地干部群众中反响很大。其中一处纳某某采取授让内蒙古雅都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妙策置换到自己名下,自2020年开始在上都河国家湿地公园内大兴土木建造阿吉泰养生谷。
(举报人供图)
材料披露:当事人摇身一变成专家
举报信还披露,纳某某曾因涉嫌犯罪被判入狱服刑几年,如今摇身一变成为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还成功加盟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以蒙医心身互动疗法创始人自居,并以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心身科主任身份,凭借其在锡盟西乌珠穆沁旗、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锡盟正蓝旗、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等地,兴建投资并控制运行阿吉泰养生园及利用100多家公立合作医院和阿吉泰手机APP平台,先后通过播放阿吉泰心身互动医疗录音录像视频大肆圈钱、套取医保资金、偷逃税款、宣扬个人、诋毁现代医学、误导患者,给当地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危害。
“纳某某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我们要齐心协力打造自己的‘王国’。我们阿吉泰在不久的将来要上市,你们都是原始股东,财富都是我们大家的,我的目的不仅仅是钱!”一位知情人表示。
(举报人供图)
(举报人供图)
(举报人供图)
(举报人供图)
互动疗法:当事人套取医保资金?
“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当下,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的今天,他传播的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的思想观念意识,其所作所为已违反相关政策。”当地群众在举报信中称,纳某某借助几处养生园及多家合作医院听课平台套取国家医保资金,“蒙医心身互动疗法”平台每天通过多家合作公立医院(北京、上海、青海、甘肃、浙江、海南、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利用人体自愈能力及钟摆原理,编造“一人听课全家受益”,“全家听课疗效倍增”的宣传口号,通过反复播放录制好的录像诱骗患者到场听课看录像、付费线上听音频课方式,将一本万利的暴利治疗变成疗效显著、成本低廉,批发式的治疗伪装成一对一治疗,欺骗监管部门将本不属于医疗治疗范畴的心理治疗通过其他方式列入国家医保报销目录,并将听课收费价格一再申请提高,以套取国家医保资金。
举报人算了一笔账:根据最低收费标准,每节课收费为三甲医院60元每人,二甲医院54元每人,每家合作医院每天听课人次平均按500人次计算每天套取医保资金300多万元,年入10多亿元(每家医院实际每天听课人次更多,一些医院每天听课人次2000人次左右),纳某某及其阿吉泰养生园可谓赚得钵满盆盈,而且大部分资金属于国家医保资金,其在医疗医治的“合法”外衣下套取医保资金。
(举报人供图)
(举报人供图)
(举报人供图)
(举报人供图)
平台医疗:是否借医养之名逃税?
举报信强调,纳某某借医养之名建养生园,以养生园和合作的公立医院作为平台开展和兜售自己的心身互动医疗,利用合作医院提供的免费场所,在收取听课费的同时,巧立面诊、催眠、售书等各种名目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收入个人囊中,以逃避财务监督,达到个人创收目标,通过全国各地巡回举行现场大课、纳某某的面诊、达古拉的音乐催眠及直播课费用不走财务程序,通过家人或亲戚账户提现。
举报信为大家算了一笔账,自2013年到目前,按600节大课测算其收入:120元每人(最近提高到158元)×每场课按1000人次×600场,约7200万元,80%的收费在现场以现金方式打入指定的个人账户。(按照每节大课课程编码可以查到其听课准确人数及收入);目前自治区境内有四个阿吉泰,每天听课1000人次,人均收费200元算,年均7200多万元的收入直接提现或转账。四个阿吉泰养生园建设土地都享受医疗养老等国家项目支持,建设配套资金的30%由国家项目拨款支持。阿吉泰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67至215元(床位费60至108元,床上三件套第一次入园必须购买,有60%的利润,托管费13元,听课费54元,伙食费40元),大部分收入直接转入员工个人账户;面诊费200元每次、一天大约面诊120至150人;达某某(没有行医资格)非法行医收取面诊费120元每人次,直接收入其个人账户,一天大约150至180人次;大课收入每人120元(现场课1000至3000人不等),每节大课收入直接转入个人账户或收取现金,每个地方开大课数量3至4场不等;同时利用大课间隙,达古拉的音乐治疗课手机上下载部分催眠音乐,把患者集中后播放20分钟左右每人收取100元;纳某某多年来采取制作合作医院心身医学科医务人员名下工资表方式打入医务人员个人卡内,然后再让员工提现交回等方式套现。
(举报人供图)
公司营运:是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举报人很疑惑:纳某某在内蒙古自治区投资兴建阿吉泰公司(锡盟西乌珠穆沁旗1.2万平米,锡盟正蓝旗1.3万平米(该建筑违规施工、超占湿地、消防不达标等问题),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4.9万平米,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18.5万平米),2万多平米的正蓝旗原政府接待中心廉价置换到阿吉泰置业名下。同时,以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名义与多家公立医院签约合作,利用其场地、声誉、资源创收后,不依约分配收益,将绝大部分收益放入私囊,损害公立医院利益。
自2012年至今,以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心身医学科的名义与各家医院签订合作合同,约定收入分配比例为提供场地的合作医院40%、国际蒙医院30%、讲课团队费用30%。但未给国际蒙医院上缴,通过各种渠道转入阿吉泰账户归私人所有,还有部分捐入纳某某蒙医基金会,最终以各种名义转移到其它活动中使用。
这样是否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举报人供图)
举报内幕:管理混乱影响医疗公平?
举报信还称,内蒙古阿吉泰蒙医院有限公司当初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登记成立,为使医务人员数量达标,采取临时挂名、借证注册等手段蒙混过关,为了减少支出提高盈利,将内蒙古阿吉泰蒙医医院注册经营地予以变更的同时解雇医务人员,使其成了医疗空壳公司,以其家人名义多处注册、注销阿吉泰相关机构。
由于阿吉泰养生园财务管理混乱,随意提现,不入财务账而逃避监督。因此,相关财务人员担惊受怕纷纷离职。同时,录音录像课件里的现身说法者部分因病去世,但目前依然播放死者的报告来欺骗患者。
举报信还反映,个别领导干部为其活动提供保护,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破坏了法治原则和公平正义,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扰乱了正规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严重威胁到患者的权益。
同时,还违规违法套取医保,在部分医院平台以工资、奖金、补贴等名义,让员工以提取现方式交到指定人员的账户套取国家费用。
医疗项目:建设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
举报信表示,纳某某通过召集患者开展心身互动医疗课程,通过讲座授课方式大肆宣扬心身互动疗法,夸大心理治疗功效,贬低现代医学,从听课患者中刻意选择极个别痊愈患者做标本和典型,以此来标榜自己,把自己树立成胸怀大众、至高无上、仁爱悲悯的神医来迷惑群众与患者。
纳某某以名蒙医、蒙医心身互动疗法创始者自居。让无开发和建设施工资质的锡林郭勒盟阿吉泰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盘活烂尾楼为由,采取授让内蒙古雅都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妙策,自2020年开始在上都河国家湿地公园内大兴土木建造阿吉泰养生谷。
借着盘活烂尾楼的美名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将雅都投资公司占地5000多平米所建的烂尾楼推平后,实施阿吉泰康养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一期工程即占用湿地面积达9000多平米,而正蓝旗阿吉泰养生谷建设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210亩。其行为已违反了《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严重不符《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的要求。
在没有开发资质,又无建设施工资质的“阿吉泰康养公司”,既当发包方和开发商又当承包方和建设施工主体,不仅违规违法侵占国家级湿地公园内湿地进行施工,而且其开发施工活动完全不顾基建领域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与开发建设毫无关系的“康养公司”竟然自行组织施工,竣工后又不顾消防不合格、工程质量存在瑕疵问题冒然投入运营。此举牵涉和危及到湿地保护政策的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消防安全隐患、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到听课患者生命安危。
自2024年开始纳某某为了转嫁阿吉泰康养公司自行开发建设投入运营的正蓝旗阿吉泰康养中心所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和消防安全隐患责任,依然照常运营,要求入住养生园的患者接受听课治疗,将患者生命安危置之度外。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事人说,养老机构的消费问题确实不是一般的小问题,他也是无奈的选择才……只有这样才能解脱自己。他也不想惹事儿,好多事儿他都忍了,也认了。但是正蓝旗阿吉泰消防问题,没有办法承担责任。
(举报人供图)
(举报人供图)
监管部门:加强综合心身治疗项目使用医保基金监管
中国法治新媒体调查得知,2025年3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医保办发<2025>号)联合发文,针对关于加强综合心身治疗项目使用医保基金监管的通知,各盟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按照2025年中纪委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综合心身治疗项目使用医保基金监管,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依法依规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各地要讲综合心身治疗项目涉及低标准住院、违规收费、为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结算等问题,纳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监管范围,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不到位的问题线索纳入飞行检查范围,严查重点问题线索,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医疗基金结算审核管理。各级医保经办部门加强对综合心身治疗项目医保基金结算审核,暂停综合心身治疗(录像)项目医保基金结算。
三是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医师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提供综合心身治疗服务后进行收费,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的地点开展治疗。患者在门诊进行综合心身治疗时,除首诊收取门诊诊察费,后期连续治疗时,不得重复收取门诊诊察费。开展综合心身治疗现场讲座并同步在医疗机构进行直播时,不得按照综合心身治疗(固体)项目价格收费。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各地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同宣传、信访、网信等部门联动,制定工作预案,防止舆情发生。要做好政策宣传及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辖区内医疗机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供稿人供图)
林草部门:一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中国法治新媒体得知:2020年7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0)195号文件作出关于正蓝旗上都河国家湿地公园内利用原烂尾楼改建向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局的复函称,你局《关于上报阿吉泰康养项目的报告》(锡林草发<2020>81号)文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一是鉴于该项目在国家湿地公园建立之前已于2010年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结合专家现地考察意见,原则同意阿吉泰健康养护中心利用正蓝旗上都河国家湿地公园内框架烂尾楼进行改建装饰项目施工。同时,项目开工建设必须依法取得相关审核审批手续。
二是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要避免施工活动对地表植被和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影响,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其中临时占用场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临时占用期届满,占用单位应当对所占地进行生态修复。
三是你局和上都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要严格对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周围环境影响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供稿人供图)
部门议价:明确医疗服务项目规范与价格
2021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版)明确了医疗服务项目规范与价格,针对蒙医综合心身治疗(个体)收费明确规定,在单位房间,安静环境,具有足够的理论知识、实践培训的专业医师,应用蒙医心理学理论做指导,对单个病人金心理咨询、认知治疗、行为治疗、精神分析治疗、暗示治疗、催眠治疗、音乐治疗、松弛治疗、积极心态治疗、健康教育等多项技术方法有机结合的综合治疗,按计价单位(次)三级收取200元,二级收费180元。对多个病人进行暗示治疗、音乐治疗、松弛治疗、积极心态治疗、健康教育等等多项技术方法有机结合的综合治疗。具有足够的理论知识、实践培训的专业医师,应用蒙医心理学理论做指导,按计价单位(人次)三级120元,二级108元等收取费用。
康养项目:盘活闲置资产背后的秘密
中国法治新媒体调查获悉,早在2020年7月3日,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局(2020)81号文件关于向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上报阿吉泰康养项目的报告载明,阿吉泰康养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利用正蓝旗上都河国家湿地公园内的康佳烂尾楼,在对主体楼的改造装饰的基础上打造一个蒙医蒙药研究诊治、住养、休闲旅游一体 的医美中心和康养建设项目。
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专家实地评估论证后,认为该项目对盘活闲置资产,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推动正蓝旗经济发展和全民健康等社会事业具有积极意义,该项目的各项建设内容也符合国家关于推进康养产业发展的要求。经正蓝旗上都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研究,原则同意阿吉泰康养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利用湿地公园内的烂尾楼2020年主体开工建设9702平方米,底盘占地面积2168平方米,绿化地面积2391.92平方米。
实施意见:规定已经明确各方职责
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规定:一是强化医保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医保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协议签订、履行等情况的监督,促进医保经办机构业务规范。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以及参保人员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监督。国家医保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工作,省级医保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工作,地市级以下医保行政部门要落实好常态化监管任务。
二是强化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检查责任。各级医保行政部门要督促医保经办机构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全流程管理。医保经办机构要提高日常审核能力,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申报和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的审核。医保经办机构通过智能审核等方式,对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所产生的费用进行审核后,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时限及时予以结算支付。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医保协议、执行医保报销政策情况,以及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情况实施核查。作出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等处理的,要及时向医保行政部门报告。发现或接收的问题线索应当由医保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及时移交处理。
三是强化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定点医药机构要建立健全与医保基金使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明确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相关政策法规培训,及时开展自查自纠,配合医保部门审核和监督检查。加强医药服务规范管理,做好就诊患者和购药人员医保身份核验、医保目录适用认定、记录和检查检验报告存档等工作。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疗机构要落实内部管理责任,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管理。
四是强化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卫生健康、中医药、市场监管、药品监管、审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监管责任。聚焦过度诊疗、欺诈骗保、非法收购和销售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持续加强医药机构监管,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强化医务人员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医药服务价格监督检查,治理乱收费现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对于未纳入医保协议管理,但其行为与医保基金使用密切相关、影响基金合理使用的机构等,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
五是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工作负领导责任,统筹区域内各部门资源,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机制和执法体制,组织督促所属相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及时协调解决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规定明确:常态化监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
(一)推进飞行检查常态化。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制定并公开飞行检查方案。完善飞行检查管理办法,细化操作规程,规范飞行检查及后续处置,建立飞行检查年度公告及典型案例曝光制度。发挥飞行检查带动引领作用,用好飞行检查结果,聚焦典型性、顽固性、复杂性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汇总建立飞行检查发现问题清单,为强化日常监管、防范同类问题系统性频发提供参照借鉴。
(二)推进专项整治常态化。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合力,加强医保、公安、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机构、重点行为,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和监测分析,强化案件线索通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重大案件同步上案和挂牌督办制度,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形成一案多查、一案多处的联合惩戒机制。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转化为管用有效的查办经验及监管规范标准,推进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三)推进日常监管常态化。研究制定医保基金使用日常监管办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和要求。出台统一明确的监督检查事项清单、检查工作指南等,提高日常监管规范化水平。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数据指标异常的定点医药机构加强现场检查,对上级部门交办的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涉及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核查,依法依规处理。强化医保经办支付环节费用审核,落实日常核查全覆盖。
(四)推进智能监控常态化。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充分运用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建立行政检查和执法全流程指挥调度平台,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的实时动态跟踪,实现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全过程智能监控,提升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医保基金智能监控知识库、规则库建设和应用,加强动态维护升级,不断提升智能监控效能。实施国家医保反欺诈智能监测项目,常态化开展医保数据筛查分析,通过大数据分析锁定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欺诈骗保行为规律,有针对性地加大宏观管控、现场检查执法和精准打击力度。
(五)推进社会监督常态化。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机制,依托全国医保基金举报投诉管理系统,畅通投诉渠道,规范处置流程,严格核查处理。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调动全民参与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的积极性。持续开展典型案例曝光,强化警示震慑。探索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制度,鼓励社会监督。
目前,针对群众举报内蒙古综合心身治疗项目使用医保基金监管等一系列问题,我们有以下建议:
请继续坚信党和政府“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的决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妥善维权。
- 收集并固定证据
- 经济往来证据:继续收集与纳某某及相关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各类证据,如收费凭证、转账记录、合同协议等。特别留意那些能够证明其通过多种名目收费、逃避财务监督以及套取医保资金的证据。例如,保存好每笔听课费、面诊费等收费的票据,以及相关费用转入个人账户的转账记录截图,并确保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违规建设证据:对于阿吉泰养生园违规建设方面,收集施工现场照片、视频,建设项目的规划文件、审批手续(若有)等。这些证据可以直观地反映出其是否存在超占湿地、违规施工等问题。比如,拍摄显示施工现场与湿地公园边界的照片,获取规划部门对该项目的原始审批文件,对比实际建设情况与审批内容是否一致。
- 医疗违规证据:整理与医疗服务违规相关的证据,如录音录像课件、患者的就医记录、医院的收费清单等。通过这些证据来证明其存在夸大心理治疗功效、违规使用医保报销目录等行为。例如,剪辑录音录像课件中夸大治疗效果的片段,收集患者在该机构就医时被不合理收费的清单。
- 寻求多部门协助
- 医保部门: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及各地医保部门进一步详细反映医保基金被违规使用的情况,配合医保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之前收集的证据材料,协助医保部门核实低标准住院、违规收费、为非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结算等问题,推动医保部门对相关行为进行查处。
- 卫生健康部门: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各地卫生健康部门举报阿吉泰养生园及相关医疗机构存在的医疗服务不规范、医务人员资质问题等。要求卫生健康部门对蒙医心身互动疗法的科学性、规范性进行评估,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林业和草原部门:就阿吉泰养生园在湿地公园内违规建设的问题,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及当地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依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规定,督促林业和草原部门对违规建设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要求建设单位整改并恢复湿地生态环境。
- 税务部门:向税务部门举报纳某某及相关公司存在的偷逃税款行为,提供如现金收费、不入账收入等线索和证据。协助税务部门开展税务稽查,让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借助法律途径维权
- 民事诉讼:如果您或其他相关人员因纳某某及相关公司的行为遭受了经济损失,如在养生园消费过程中被欺诈导致财产受损,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返还不当得利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刑事报案:鉴于举报材料中反映的问题可能涉及犯罪,如诈骗医保基金、非法行医(若达某某无行医资格属实)等,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提供详细的证据和线索,促使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 关注舆情和舆论监督
- 合法合理发声: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您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合理地披露相关信息,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和讨论。但要注意避免传播未经证实的谣言和虚假信息,以免承担法律责任。
- 借助媒体力量:继续与中国法治新媒体等媒体保持联系,配合各家媒体的调查和报道工作。借助媒体的影响力,推动事件的解决进程,同时也能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舆论压力。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请务必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和个人信息。如果您需要更专业的法律援助,可以咨询律师或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帮助。希望以上建议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维权顺利。中国法治新媒体将继续跟踪关注。
- 收集并固定证据
-
- 2025-05-02
- 2025-03-25
- 2025-03-20
- 2025-03-20
- 2025-03-07
- 2025-03-05
- 2025-03-03
- 2025-03-03
- 2025-02-27
- 2025-02-27
- 2025-01-01
- 2024-12-26
- 2024-12-08
- 2024-09-25
- 2024-09-25
- 2024-09-25
- 2024-09-25
- 2024-09-25
- 2024-09-25
- 2024-09-25
- 2024-09-25
- 202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