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立法行政 > >正文

“计划生育”删还是不删?卫健委有“说法”
2019
03 /05
09:40
消息来源
中国人大网
“计划生育”删还是不删?卫健委有“说法”

随着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关于是否取消“计划生育”的讨论也越来越多。

“计划生育”到底要不要取消?近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949号建议的答复”。

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全国人大删去所有法律中各种有关‘计划生育’的内容”,2018年9月25日,国家卫健委作出了如下答复: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保留“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等相关表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均根据宪法制定,不宜立即全面删除“计划生育”内容。

答复称“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人口形势发生重大转折性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顺应人民群众期待,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出发,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计划生育也实现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下一步,我委将按照中央要求,着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安排,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诸要素的关系,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互动影响,科学把握人口规律,会同相关部门提出解决新时代人口问题的中国方案,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持久的动力和强大的支撑。”

此外,还有代表建议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母婴保护法》合并为《人口与母婴保护法》,删去原《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有关限制生育的内容,增加生育健康服务的内容。

国家卫健委对此也作出了答复,“当前,在生育权益保障方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都有较为具体的规定。您提出的废除《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母婴保护法》,制订《人口与母婴保健法》,涉及整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工作。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系统深入研究,充分论证。”

2018年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据悉,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向大会提出建议7139件。2018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代表常委会办公厅报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时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责任编辑:卢锦
上一篇:两会调查:正风反腐和依法治国最受关注 下一篇:被李步云“叫停”的一份浙江省法院司法文件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1305123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