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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木根的落马与官员财产申报
2014
04 /14
10:10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姚木根的落马与官员财产申报

上个月的22日,中纪委网站发布一则消息称,江西省副省长姚木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这则消息引起不大不小的波澜,说它不大,是因为之前已经有多位省部级高官因为贪腐落马,人们已经见怪不怪了;说它不小,是由于他的落马非常突然,因为当日的江西省委机关报还刊发了他的长篇署名文章,至少表明连省级机关报事先都没得到任何可能出事的消息。

而4月9日的《中国经济周刊》,更是通过调查采访,披露了更多姚木根落马的内幕,而最为引人注目的则是他东窗事发的直接原因:个人房产申报与事实不符。在十八大之后落马的省部级官员里,姚木根大概是第一个因为“官员财产申报”而事发的高级官员,这项制度在省部级官员中开始发力,也隐隐预示着“阳光法案”在反腐倡廉方面蕴含的巨大威力已经初露端倪。

此“财产申报”就是中办与国办2010年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个人财产尤其房产是重要内容。近些年,关于“财产公开”的试点不少,有的从科级干部开始,有的从新任副处级以上干部开始,有的是内部公开接受监督,有的是对外公开接受监督……万流归宗,本质上都是在“财产申报”这一国际公认的反腐利器上发力,意图在打造廉洁政府上给权力建造刚性的笼子。只是,这样的探索和尝试还停留在初级阶段,一是受监督的官员普遍级别不高,二是对财产申报真实性的甄别力度不够,三是接受外界监督举报的渠道不够畅通,所以,虽经多年,“官员财产申报”很大程度还是一只“实验室的小白鼠”。

姚木根落马的路径,显露出一些新意和突破,首先是他的级别已经达到副省级,属于“老虎系列”,大大超越了之前“财产申报”的科级处级;其次,他的申报和巡视组接收的举报直接形成强烈反差,而这种反差能够迅速启动纪检监察系统的发力系统,这也证明“财产申报”能够在反腐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另外,据报道中纪委巡视组在巡视一地时,常常会调集当地高官的“个人报告事项”材料,并开放举报平台,这一迹象也在暗示,随着反腐的深入,包含官员财产申报在内的个人报告,将会成为制度反腐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这一实验的日益深入和成熟,“官员财产公示”很有可能会扩大范围与级别,以便和民间举报监督形成良性互动,提升反腐倡廉的先进性与有效性。

当下,一项重要的制度正在紧锣密鼓的建立中,即不动产登记制度,这项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经济动向有重要基础功能的制度,在反腐方面也有着独特效用,因为其功能广泛而可以弱化反腐的敏感性;还有金融账户实名制等,也在建立和完善中。

从反腐角度来说,“官员财产申报”因其针对性强而阻力也势必很大,这就需要在制度创新上嫁接其他方式,将直线反腐和曲线反腐相结合,最终打通所有能够遏制权力贪腐的制度关节,连成一片、形成一体。这样一来,“官员财产申报”就能在其他配套的完善和倒逼下,逐步走向成熟与公开。希望姚木根因为“房产申报”而落马不是孤例,也希望“财产公示”等一系列反腐利器能在“老虎”不断落马的背景下,从“奇兵”变成“常态”,让“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成为从政者的雷池。


作者:马九器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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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国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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