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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桂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调研沟通
2017
11 /17
16:10
消息来源
关于全桂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调研沟通
 
千木灵芝一案专家工作小组广东一行
 
——关于全桂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调研沟通
 
 
  中国法治新媒体陈哲长沙讯  中国法治新媒体编委会受湖北千木灵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千木灵芝公司)广大会员与消费者的委托,就湖北千木灵芝公司董事长全桂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治新媒体总编谭振平领衔专家工作小组于11月13日开始先后到广州、东莞的相关部门进行了工作交流。
  湖北千木灵芝公司董事长全桂林从2013年起,先后在广东省东莞市、海南省海口市、湖北省咸宁市投资成立了多个生产、销售灵芝产品的公司,形成了灵芝研发、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的网络,却因灵芝项目吸引会员、集聚资金之快之多,被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拘留,由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已受理并决定在近期开庭审理此案。
  中国法治新媒体专家工作小组与湖北千木灵芝公司的会员代表们进行了面谈,谭振平总编在沟通中强调:“自十八大召开以来我国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正从人治走向法治。会员们要保持冷静的态度,不要组织非法集会,一定要依法用正当的方式维权,要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法律!”
  鉴于湖南省廉政法制研究会已委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疑难刑事问题研究咨询专家委员会于2016年10月23日在北京邀请了高铭暄、樊崇义、赵秉志、张智辉、方向五位著名刑法学专家就该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认真研讨、论证,并出具了结论为“本案中全桂林及其公司的经营活动不属于刑法中规定的非法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也不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千木灵芝公司的运营模式也不是以传销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据此,不能认定全桂林及其公司的经营活动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的《法律意见书》。因此,中国法治新媒体专家工作小组先后到了中共广东省政法委、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中共东莞市政法委、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进行意见交流,建议对现已羁押的全桂林,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或第(六)项之规定,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终止对本案的审理,尽快释放创新、创业者全桂林,解冻全桂林及其公司和关联方的账户,这样做不仅可以使近乎被完全摧毁的企业重新尽快恢复生产,避免新的合同纠纷产生,从而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还可以增加就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将对社会生产力的破坏作用降低到最小程度,从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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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恒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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