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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预算,要压缩更要监督
2014
01 /24
07:05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三公”预算,要压缩更要监督

截至1月23日,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召开“两会”。地方新一年“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预算,与往年相比数字上有一定降幅。广东、北京、湖北、上海等地下降超过10%,浙江降幅为30%。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不仅是“八项规定”出台之后的必然,更是民心所向。所以,“三公”经费下降可谓良善,也能够在政府规范使用财政支出方面,起到一定的积极意义。

然而,“三公”开支下降的美好背后,一些问题也需注意。尽管从2010年起,“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已纳入预决算报告内容,开始向社会公开。但从已公布的三公数字来看,很多并不是真实的,不能准确反映政府部门在此领域的真实支出。最为明显的例子是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公布的三公经费:2012年该局三公经费仅为2700元,2013年的预算则为0。

造成这样的原因,第一,当前各级政府部门对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财政预算公布太过粗线条,人们无法判断数据的真实性。所谓魔鬼隐藏于细节之中,离开了信息的具体性,就很难对该部门、该项目的收支做出评价。第二,预算项目所公开三公经费的数据,缺乏统一的口径,数据与数据之间没有比较,公众不知道这些统计数据的口径是什么,不知道公布的数据是本级政府的支出还是包括摊派到下一级单位的支出。第三,在财政预算里,尽管有单独的三公经费科目,但问题是,政府所使用的三公经费出口远非这一个。在很多专项科目里,实际上都有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于是,当前所公开的三公经费,只是实际支出的一部分而已。

于是,没有全口径的统一三公经费,当前所压缩的三公经费,是否在真实三公经费的总量里呈现出减少的趋势,对于外界公众来说根本无法得知。

众所周知的是,真实、合法、效益是财政资金管理的基本要求,真实是基础,合法是前提,效益是目的。当前社会公众所看到的个别单位的三公经费,既不是真实的,而且因社会简单的公开诉求而忽略了使用合法性的追问。更重要的是,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三公经费有没有超出预算,这固然需要关注,但已有的支出是不是达到了预期目标,同样需要关注与监督。

当前政府在此类领域的投入是否得到了经济合理的利用、支出是否有效率、在多大程度上达到预期结果,诸如此类对三公经费绩效评价缺失,导致人们对三公经费是否需要压缩、压缩多少才合适,没有一个参照标准和使用预期。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比如官员公费出国考察,效果怎样,社会需要一个相应的评价,来判断这样的投入是否划算,是否有必要出国考察。

我们都知道,三公经费公开只是手段,监督和约束甚至压缩才是目的,如果公开之后没有相应的绩效评价,政府部门感受不到花钱的压力,甚至花多花少都一样,合不合理都是一笔糊涂账,还有多少政府部门愿意主动缩减三公经费支出呢?

换言之,社会公众需要从三公经费里压缩权力腐败,但更重要的是,要根据三公经费支出的有效收益来压缩权力腐败。而这一切,钱的最后去向、具体使用,以及使用效益,依然需要建立在翔实细化的预算项目公开之上。总之,别让三公经费简单的压缩,转移了社会公众对三公经费使用监督的注意力。

作者:马想斌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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