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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官员“爱好”须制度发力
2014
01 /24
06:08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约束官员“爱好”须制度发力

据媒体报道,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总额近八成为玉石,其中一次收受的和田玉就价值350万元;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收受字画、玉石等物品近200件,价值1300余万元。近年查处的各类贪官,大多有这样那样的“小爱好”,从玉石到瓷器,从字画到古董,各类珍奇古玩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他们的受贿清单里。

近些年来,倒在自己“爱好”上的官员不算少。正如媒体报道披露的那样,一些贪腐官员爱好的往往并非是艺术品本身,而是看中其收受途径隐蔽、事发后易于推责等“优点”。林语堂曾对清朝的腐败有过一段精辟论述:“他们虽然贪污、纳贿,却能够使你觉得贪污、纳贿是一种风雅的事,并不龌龊卑鄙,不但伸手拿钱的人可以无愧,就是送钱的人,也觉得几分光荣。”但无论如何暗度陈仓,这些案件变的只是外形,不变的是腐败的本质。

人有自己的爱好是件很正常的事,但对于掌握公权力的官员而言,对什么东西感兴趣就不完全是私人的、生活小节方面的问题,而是关系到能否廉洁公正行使权力、能否抵御住由个人爱好所引发的权力腐败的大问题。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正因为官员有这样或那样的“爱好”,才会让别有用心者投其所好,最终把“小爱好”酿成“大麻烦”。

 

远华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有一句话:“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一语道破了官员的爱好与陷阱之间的关系。官员要想不掉入自己“爱好”的陷阱,首先要有管住自己的定力,主动放弃超越自己实际能力的“爱好”。

“雅贿”盛行,是一些官员利用制度建设的缺陷,故意混淆“正常爱好”“人情往来”与“收受贿赂”的界线。因此,除了官员自醒自觉外,更重要的是有效引入外部监督,通过法律制度的强约束,把官员的爱好控制在自己实际能力之内。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对公务人员收受礼品有专门的立法规定,比如,美国公务员每年接受的礼物价值不得超过50美元,意大利的规定折合约30美元,公务员如有违反将受到严厉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这种约束措施值得研究借鉴。与此同时,还应当采取管好官员8小时之外的“生活圈”、在财产申报时专门增加收藏品项目等监管措施,使官员不敢染指超越自己实际能力的“爱好”。 


 

作者:徐娟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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