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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城镇化”不应被打压
2014
01 /13
09:53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逆城镇化”不应被打压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10日表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基础,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决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所谓“逆城镇化”行为。(1月11日《新京报》)

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坚持一户一宅原则,既规范了农村土地管理,又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改革的方向自然是正确的。但是,将农村土地改革同“逆城镇化”混为一谈,甚至将两者对立起来,就有失偏颇了。

近年来,一些城市利用居住证制度设置学历、技能、投资等新门槛已成为普遍现象,或者存在只改变户籍、未改善生活居住条件和福利水平的“空转”现象。特别是,很多白领已经害怕了城里的高房价、高成本、交通堵塞、高污染、能源不足这些问题。因此,出现了许多城里人回农村建房,准备在农村颐养天年的现象,被称之为“逆城镇化”现象。这种现象在经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实践表明,“逆城镇化”是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派生出来的新潮流。城镇化发展水平越高,“逆城镇化”趋势越强。“逆城镇化”对城镇化而言是吐故纳新,对农村来说,则是巨大的发展能量。可以说,“逆城镇化”潮流涌向哪里,哪里的乡镇发展速度就快。同时,利用“逆城镇化”的力量,可以解决“城市病”,促使城乡同发展、共繁荣。可见,借助“逆城镇化”的力量发展农村,是促使农村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捷径和最佳选择,也是推进城镇化的最佳选择。

因此,对“逆城镇化”宜疏不宜堵,更不能将其一棍子打死。这种现象的出现,社会各界应引起高度重视,研究这种现象的背后所隐含的原因及将带来的社会影响,从而对其作出正确引导,使其有利于新一轮的城镇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既然“逆城镇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既然“逆城镇化”对城乡发展均利大于弊,既然公民拥有理想化的迁徒自由,走到哪里,就能在哪儿自由定居,享受当地的公共福利,从制度上给他们以心理认同和归宿,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的终极目标,那么,各级政府应当审时度势,加强对“逆城镇化”的管理和规范,使其趋利避害,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作者:汪昌莲


     来源: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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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国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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