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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保护费”式的企业评比不妨交给市场
2014
01 /13
09:24
消息来源
中国法治
收“保护费”式的企业评比不妨交给市场

1月9日,记者在苏南某企业采访,短短一小时,就见这家企业的宣传部长王女士接到好几个邀请企业参与某评比的电话。王女士指着办公桌上一沓传真件对记者大倒苦水,这些传真件大多打着“国家”、“北京”、“江苏省”某机构的招牌,内容都涉及评比,项目有“全国知名品牌”、“全国行业百强”、“世界知名品牌”,这些评比多数需要企业缴纳数千元到几万元的费用。(1月12日《人民日报》)

到年底了,众多企业和产品都要晒奖了,林林总总的奖项,让消费者应接不暇,不知真情的人在惊叹企业“实力雄厚”、“声名远扬”的同时,可知道很多奖项其实都是买来的?

那么,敢颁布“全国行业百强”、“世界知名品牌”的主办方又是何方神圣?打铁还要自身硬,自身身份不透明、公信力不强、公众认同度不高,凭什么给众多企业颁发大奖?那么事实情况呢?这些主办方大多有政府权力背景,或勾勒出有政府背景的联想,比如挂着某政府管理部门的名头,或由退休高官做顾问,至于更详细更确切的信息,对不起,是我们评比你们,又不是企业评比我们,只能“语焉不详”了。

对主办方身份尚且“语焉不详”的评比,很多企业还是参加了,甚至那些已然不需要评比荣誉加分的知名企业也参加了,为何?很多情况下,是威慑于评比背后的政府权力,哪怕是象征性的权力,不参加评比,是不是就得罪了背后的政府权力部门?退休高官做了评比的顾问或考官,这些人还有权力的微热呢,一样惹不起。

年末评比乱象的表层,掩盖着政府权力与企业的博弈。这场博弈中,企业处于绝对弱势地位。应对这种弱势地位,企业只能被迫参与自己都不相信的评比,反正要的不是评比带来的品牌溢价,只是破财消灾的心理安慰。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知名品牌”也是资源配置,何不让市场更多的参与知名品牌的评比呢?这样做的好处是,乱收费、公信力不强、认同度不高、不能给企业带来品牌溢价的评比会被市场淘汰,留下来的都是经受住市场考验的评比。

就当前看来,百分之百让市场主导知名品牌评比还不现实,它有赖于政府向“服务性政府”转型,它有赖于政府管住“闲不住的手”,唯有如此,企业才会抵制打政府管理部门擦边球的所谓“官方权威评比”,而有选择性的参与经过市场考验而生存下来的真正货真价实的评比。

收保护费式的企业评比,只会扰乱市场秩序,对大多数企业有百害而无一利,之所以还能“年末复年末”,评比背后的权力魅影难咎其责,不捋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根治企业对权力的敬畏之心,已然负荷沉重的中小民企还要继续每年交“保护费”。

所以说,收保护费式的企业评比不妨交给市场。

作者:程振伟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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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国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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