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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车起纠纷 路虎车主殴打宝马车主获刑
超车注意交通安全
因为超车两车的车主发生口角,路虎车主叫人将宝马车砸烂,并殴打宝马车主。经法院审理路虎车主因寻衅滋事罪领刑1年。
案件简介
2012年12月19日,杨某驾驶一辆路虎车,在遵义市中华路行驶时,因超车问题与一宝马车车主发生口角。随后,杨某邀人打砸宝马车并殴打车主。后经鉴定,宝马车受损价值为12137元,车主轻伤。
法院判决
经法院审理,杨某因寻衅滋事,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其余5被告人分别领刑。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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